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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記者/鍾嘯實習生/何豔明)昨日,筆者從中央政府門戶網站獲悉,國務院已於近日同意廣東省縣際間海域行政區域界線。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同意廣東省縣際間海域行政區域界線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國務院同意廣東省汕頭市南澳縣和潮州市饒平縣間等38條縣際間海域行政區域界線。《通知》要求,廣東省人民政府要按照《行政區域界線管理條例》和海洋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落實管理責任,依法加強海域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健全維護涉界海域社會穩定的協調機制,及時妥善處理涉海界線糾紛,合理開發利用海洋資源,保護和改善海洋生態環境,促進界線附近海域社會穩定和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
“這個工作到現在已經有10年了,早在2002年,我國就開始對海域進行勘界了。”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有了這條界線,各級政府和主管部門的管理界線就會更加清晰,權責也更加分明。
一位專家表示,由於歷史原因,很多傳統的海洋開發活動續存已久,許多地方羣衆的思想中存在着“祖宗海”、“祖宗灘”的傳統觀念,一些涉界區域的海島、礁灘長期存在着嚴重的權屬爭議和糾紛,劃定界線意味權責明確,很多問題才能解決。
饒平縣方面在接受採訪時也承認:“我們這裏南面是南澳,西面是澄海,縣與縣之間的海域界線的確沒劃過,以前大家的海上養殖、海上生產都是按照約定俗成的界線。”
國家海洋局海域管理司和海域勘界辦公室相關負責人曾明確表示,海域勘界工作具有兩方面作用。一方面,給沿海地方人民羣衆劃出了“保障線”;另一方面,給沿海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劃出了“責任線”。
據悉,此次劃定的38條縣際間海域行政區域界線中有37條是經雙方會籤協商通過的,但是仍有1條由省政府裁定劃分,這也說明各地在海域行政界線劃分過程中仍有一些問題需要解決。據瞭解,目前廣東海域行政界線中仍有很多部分並未劃清,甚至環珠江口的某些珠三角城市之間也還仍存在着海域行政界線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