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據《蘭州晚報》報道36.94平方米的平房阻撓國家重點項目建設長達9年。11日,蘭州高新區有關部門對這處房屋進行徵收。
2003年,高新區管委會對均家灘村49戶村民進行拆遷安置,由於區域內的張某要價太高,雙方未能達成拆遷協議,此後協商過程長達9年。拆遷受阻,使國家重點建設項目未能按期按圖施工,“衛星飛船儲箱氣瓶研製生產廠房”建設一再推後,延誤了國家探月工程和國防武器研發工作。
日前,蘭州高新區召開聽證會,提出的優惠安置方案仍然無法滿足張某的要求。有關部門決定依法徵收此處土地。
4月11日,高新區拆遷部門對該平房進行了拆除。此次拆遷涉及7人、房屋建築面積爲36.94平方米。每人可置換城中村安置樓面積64平方米,7人共計可置換448平方米,扣除張某原有的36.94平方米,餘411.06平方米。超出改造標準部分,按城中村改造安置樓成本價每平方米3000元計算,張某需承擔改造安置樓成本費計12331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