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繪圖:吳文鋒
4月13日,東莞市教育局召開媒體見面會,宣佈進一步降低“異地中考”門檻,原先設定考生家長要持有居住證、購買社保一年或以上的年限,變更爲無年限。
據統計,光明中學有700多名學生,因家長缺社保或居住證等原因,無法獲得資格認定,而東華初級中學也有近300名學生因類似的情況無法獲得資格認定。一名校長估計,全市約有1萬名本省非莞戶籍考生,其中相當一部分因爲父母缺少社保、居住證等,無法獲得資格認證。
市教育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說,今年是異地中考推行實施的第一年,部分是隨遷人員特別是相當部分的本省外市隨遷人員,不能完全滿足“認定細則”設定的“五個條件”,導致子女無法在東莞報考普通高中。
因此,市教育局在進行深入調研分析、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決定對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報考普通高中資格認定細則作出適當調整:
今年,在東莞初中就讀且在東莞參加高中階段升學考試並要求報考東莞普通高中的初中應屆畢業的隨遷子女,其報考東莞普通高中需滿足以下條件:隨遷子女具有東莞初中階段一年完整學籍,其父母雙方或一方經東莞相關職能部門認定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住所,並持有在東莞辦理的有效《廣東省居住證》、按規定在廣東省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2014年,需滿足以下條件:隨遷子女具有東莞初中階段二年完整學籍,其父母雙方或一方經東莞相關職能部門認定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住所,並持有在東莞辦理的有效《廣東省居住證》、按規定在廣東省依法繳納社會保險滿一年或以上。
2015年,需滿足以下條件:隨遷子女具有東莞初中階段三年完整學籍,其父母雙方或一方經東莞相關職能部門認定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住所,並持有在東莞辦理的有效《廣東省居住證》、按規定在廣東省依法繳納社會保險滿二年或以上。
從2016年開始,上述條件須全部達到3年。
該負責人解釋說,今年認定隨遷子女報考普通高中資格的申請受理時間調整爲2013年4月8日至28日(節假日除外)。也就是說,在購買社保方面,今年只需隨遷子女父母雙方或一方在4月28日前辦理了社保即可,在廣東省其他地市辦理了社保也符合要求;在辦理《廣東省居住證》方面,今年只需隨遷子女父母雙方或一方在4月28日前辦理並提供證件即可。
他說,東莞調整後的資格認定條件要求進城務工人員在我省參加社保,沒有參加社保或在外省參加社保的不行;也需要辦理廣東省居住證,沒有辦理的不行。今年有子女參加中考並報考東莞普通高中的新莞人,應該儘快辦理居住證明、在我省參加社保,否則高中畢業時就無法在廣東省參加高考和錄取。
案例
一位母親焦灼的5天5夜
前天還不知如何面對週末回家、準備初中升高中考試的兒子,昨天則安心地看着小孩外出補課,積極備戰中考了。
在這5天5夜裏,家住東城東泰社區、珠海戶籍的陳女士,經歷了無助、無奈、氣餒、看到希望等多種複雜的心情:沒有辦理居住證的她,終於沒有耽誤兒子小林參加中考。
軒然大波
4月3日,就讀於東城街道辦東華初級中學的小林,根據學校的要求填了表,交了報名費,報名參加中考。
4月8日下午,東莞市教育局出臺了“隨遷子女報考普通高中的認定細則”,規定符合上述條件的隨遷子女,可報考中職學校(含技工學校)、民辦普通高中和部分公辦普通高中。
“認定細則”一出臺,就引起了軒然大波。
正準備下班回家的陳女士,接到了兒子小林的電話,催促她趕緊準備資料,包括學籍證明、廣東省居住證、社保、勞動合同和房產證明。
頓時,陳女士十分迷茫:中考報名不是結束了嗎?今年本省非莞戶籍的考生,也要像外省戶籍的考生一樣提供資料及證明嗎?
當天晚上,陳女士上網打印了“認定細則”,仔細解讀“五個條件”:除了沒有辦理廣東省居住證外,其它四個條件都符合。
2007年,在珠海一家外企上班的陳女士隨公司搬遷到東莞東城,具有珠海戶籍的一家也搬遷到了東莞,兒子小林進入朝天小學讀書,繼而升入東華初級中學。
陳女士曾瞭解過,本省非莞戶籍的學生可以在東莞參加中考,報考民辦普通高中或部分公辦高中學校。於是,她沒把戶口遷到東莞來。
未辦過居住證的她,難道將導致兒子錯過升入普通高中的機會?
屢屢遭拒
4月9日,陳女士一早來到東華初級中學開了學籍證明,再到社保局打印了社保證明,然後到東莞居委會辦理居住證。
居委會的人告訴她,根據規定,現在辦理居住證明不符合要求,隨遷子女也無法參加中考。但陳女士仍然辦理了居住證。
事實上,東莞異地中考新政卡住的不僅是小林,也卡住了衆多的本省非莞籍考生。此時,省內很多市的中考已經結束報名,這一批考生該何去何從?
拿到居委會辦理居住證的回執後,陳女士來到東城新莞人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明確表示“剛辦下來的居住證不可能符合要求,更別說只有一張回執了,無法受理。”
面對衆多考生和家長的疑問,市教育局有關負責人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東莞已經普及積分入學多年,在莞繳納社保、合法職業、合法居所等異地中考門檻已經很低,不會再降。即便是父母沒有在莞繳納社保的考生,依然可以在莞參加中考,可以考中職或技工學校,也可以將在莞中考成績拿回原籍升普通高中。
對於市教育局的迴應,讓原本抱有一絲希望的陳女士陷入了進退維谷的困境:珠海已在3月截止中考報名了,兒子真的無緣升入普通高中嗎?
她質疑說,去年本省非莞戶籍的考生能參加中考,而今年對外省戶籍考生放鬆,爲何卻收窄了本省非莞籍考生的渠道呢?
在屢屢遭拒後,陳女士心情很灰暗:“在公司從不缺席一天班的我,爲辦理資料及證明,請了一天半的假——卻依然沒等到一丁點好消息。”
峯迴路轉
4月11日,陳女士收到校方發來的短信:尊敬的家長,因爲東莞異地中考政策的出臺,讓您倍感焦慮和擔憂。孩子週末回家,儘可能避免與孩子交流報考事宜,最大限度地減少孩子的心理壓力。
學校的擔憂,使陳女士更焦灼了。
當天,陳女士在媒體看到一則消息,也看到了一絲希望:4月10日,市教育局舉辦的市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會,異地中考成爲熱議的話題。有政協委員指出,今年東莞推行異地中考沒有充分的調研和徵求民意,導致推行的時間太過匆忙,考生及家長難以應對突如其來的各種資料及證明。面對質疑,市教育局有關負責人迴應說,市教育局將在全市統計本省外市的考生人數以及較爲集中的問題,並商議解決方案。
她再次鼓起勇氣,來到東城新莞人服務局,遞交資料。直到在辦理回執上按手印的那一刻,她還懷着忐忑的心情:政府部門受理材料,但是能順利通過,獲得“資格認定”嗎?
此時,“大多本省非莞戶籍考生無法獲得“資格認定”,不能報考普通高中”的消息在學校傳播開了。
通過電話,小林問陳女士:“有居住證嗎?”
“正在辦理。”
小林困惑地說:“你連居住證都沒有?有社保嗎?”
“買了5年社保了。不用擔心太多,資料都準備齊全了,你就安心複習好了。”
其實,陳女士十分忐忑,在資料未通過審覈前,依然不知週末如何面對回家的兒子。
4月13日下午,市教育局召開了新聞發佈會,放寬了異地中考的准入門檻,居住證和社保再無年限限制。也就是說,居住證的問題不再是問題,小林可以在東莞報考普通高中了。
得知消息後,陳女士按捺不住興奮的心情,跟兒子訴說了焦灼的5天5夜:請假去辦理手續、每天上網蒐集資料、在網上寫信求助甚至求助於媒體……
縱深
缺乏廣泛調研,爲公平卻造成新的不公
重大決策
請傾聽民意
經過一週的發酵、討論,東莞異地中考的“准入門檻”降了下來了,符合要求的本省非莞戶籍的考生獲得了參加中考,升入普通高中的機會。
從初衷上來說,東莞出臺、推行異地中考政策,允許新莞人子女在東莞升入普通高中甚至參加高考,邁出了教育公平的重要一步,有效推進教育均衡化發展,這原本是一件值得讚揚的事。
一件原本是值得讚揚的事,爲何卻引起紛紛擾擾的輿論呢?
異地中考新政的爭論焦點,一是原本無需提供證明、資料,即可獲得參加中考、升入普通高中的本省非莞戶籍考生,今年卻需要提供社保、居住證等證明;二是不像廣州、深圳等城市,給考生留了一年的準備時間。
正如東莞市政協委員樑聚峯說的,這個政策規定本省外市學生父母須在東莞繳納一年社保方可在東莞參加中考升入普通高中,讓一部分原本可以在東莞參加中考並升入普通高中的學生措手不及。在出臺政策的時候,市教育局能否考慮有一個緩衝期,給新莞人一定的準備時間?
他說,教育有一個週期,政策的出臺能否也符合這個週期。異地中考要求提供一年的社保、居住證等證明,就應提前一年出臺;要提供三年的社保、居住證證明,就要提前三年出臺,否則將影響成千上萬的學生。
誠然,從東莞異地中考的實踐效果來看,政策向外省戶籍學生敞開了大門,實現了教育公平化,卻對本省非莞戶籍關窄了大門,造成了新的不公平,是什麼原因造成這種弔詭的狀態呢?
4月1日,東莞市政府常務會議通過隨遷子女參加異地中考的方案。7天后,隨遷子女開始報名中考的當天下午,市教育局出臺了隨遷子女參加異地中考的“認定細則”。
細則一出,爭論也隨之而來。
在不少家長反映本省非莞考生無法滿足“五個條件”的問題之後,市教育局給出的迴應是,儘管廣州、深圳今年暫緩異地中考政策,但是東莞不會暫緩。社保、居住證等要求,均符合國家的政策要求,異地中考的門檻不會再降低了。
4月10日,在市教育局舉辦的市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會上,面對質疑,市教育局有關負責人依然稱,異地中考設定的“五個條件”,有不合理之處,但卻是依照省裏“異地高考”的政策而定的。
一名不願具名的民辦校長指出,在收到白紙黑字的文件之前,一直聽聞要出臺“異地中考”政策,但從未見過“廬山真面目”。政策出臺之前,他也從未聽聞異地中考政策有調研或徵求意見之類的活動,教育主管部門沒有傾聽各方的聲音,而是急於與省“異地高考”要求的條件進行對接,漠視忽視了本省非莞考生的利益。而據市教育局統計,今年報考東莞中考的考生約有4.1萬人。其中,非莞戶籍考生約有1.23萬人,約佔總報考人數的30%。
幸好,在社會各界的強烈呼籲下,4月13日,市教育局召開媒體見面會,宣佈降低異地中考門檻:4月28日前辦理廣東省居住證、社保等,即可參加中考,報讀普通高中學校。
一名市政協委員指出,此次出臺異地中考政策之前,市教育局缺乏論證,過於草率,缺公正性、客觀性和前瞻性,最終帶來適得其反的效果。
他說,對於政府部門來說,知錯即改,善莫大焉。政府的職責是什麼?主持公道、維持公平和做好服務。在出臺任何一項決策之前,都應充分調查研究,聽取各方意見,權衡各方利益,做到不擾民、不添亂。異地中考門檻降低,這是一件好事。同時,再次跟政府部門提一次醒:制定涉及公衆利益的政策,請尊重民意!
專題撰文:南方日報記者吳少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