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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廣州4月25日專電(記者葉前)廣州市財政局25日對外通報稱,2012年廣州市車牌拍牌收入2.05億元,支出情況未予披露。
2012年7月,廣州市出臺《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試行辦法》,中小客車增量指標總量的40%,由單位和個人採取競價方式取得。其餘分配給搖號或購買新能源汽車。汽車競價所得收入全額繳入廣州市本級財政,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項用於城市公共交通事業支出。
據廣州市財政局披露,2012年實行車牌拍賣的半年裏,競價收入2.05億元。對於公衆關心的這筆錢的去向,廣州市財政局解釋稱,由於《資金管理辦法》於2012年12月底才通過實施,所以2012年競價收入到目前只支出一部分,主要用於對購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新能源中小客車給予補貼和委託競價服務費等。
但具體支出了多少,還剩多少,又將支出到哪裏,有關方面未予披露。廣州市財政局表示,2012年競價收入資金正按照財政管理規定,按程序下達支出計劃。
廣州汽車限購實施大半年,車牌競拍一直不溫不火,大多數競拍者可以以1萬元的底價競得。但搖號中籤率節節下降,而新能源汽車由於性價比和使用環節問題,鮮有問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