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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下午4時許,湖北省巴東縣金果坪鄉塘坊坪村發生一起意外事件:農民陳千均不慎從自家建房工地摔下,造成重傷。晚上10時左右,當地鄉衛生院緊急搶救後,安排救護車將病人送往州中心醫院進一步搶救。途經當地唯一的一家加油站加油,該加油站屬夫妻站,夫妻倆以過了8小時營業時間已下班爲由,拒絕爲救護車加油。周旋了一個多小時後,救護車纔出發。然而,當救護車駛上高速公路不久,病人便死亡(5月27日《恩施晚報》、中國新聞網)。
目前報道細節,未必和事實沒有出入,仍有待於調查。但至少可以確認的是:陳千均發生意外已重傷的情況下,因無助於好轉的人爲因素,不幸死在趕往醫院途中。雖然還無法判斷,即便在充分救治後陳千均能否轉危爲安,但引起公憤的兩個人爲因素卻值得我們認真對待:
首先需質疑的是,救護車爲何會這個時刻沒油了?根據2010年9月湖北省發佈的地方規章《湖北省救護車配置與使用管理辦法》第25條規定,救護車要保持車況良好。據報道,拒絕加油的加油站是當地唯一加油站,如果果真如此,當地衛生院的救護車不應該不瞭解它的營業時間。
救護車隨時應對緊急生命危險的救助需要,爲何沒有在日常保養中隨時加油保證工作的油量?中途缺油,豈不是把人命當兒戲?
其次最讓人憤怒的是,生死攸關的時刻,車沒油到了加油站,加油站卻無動於衷。理由是“現在是下班時間,不爲任何車輛加油”。隨後,“兩位工作人員,一個在玩電腦,一個在看電視。”從人道角度看呢,有油不加,不是不能加而是跪下也不給加,除非背後有不得已的隱情,否則即使沒有法律責任上的定義,道義上也很難讓人心平氣和地接受。
僅僅道德上譴責,總是乏力的。也許就有人提出,像夫妻倆經營的加油站,在結束營業時間後,還有義務滿足加油需求嗎?2011年12月中國石化新聞網曾有“加油站還沒有出臺對停業或非營業時間統一管理的規定,應儘快制定、出臺相關管理規定規範非營業時間加油站管理”的內容。但據中石化恩施州公司零售部經理介紹,“地處偏遠的加油站,每天營業8小時,夜間不對外營業,但公司已有規定,對消防、救護、警用等車輛應實行全天候服務。”
對消防、救護、警車等急需而置之不理的行爲,僅僅內部規定是遠遠不夠的。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報道中稱死者親屬認爲“如果加油站能及時加油,病人或許有生的希望”。從下午4點開始搶救到10點救護車啓動,又在一個多小時的尋油後,傷者去世。長達七個多小時的時間裏都發生了什麼,我們需要事實真相。所幸,湖北石油新聞中心表示公司已經成立省、市兩級工作組前往現場覈實情況。公衆不僅需要調查組給出一個滿意的答覆,更需要與此相關的救護車管理和加油站服務能以此爲起點作出對生命基本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