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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述人:何震(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庭長)整理:本報記者胡新橋本報見習記者劉志月
作爲一名知識產權法官,我的夢想是讓每個中國老百姓都感受到知識產權保護的魅力,讓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深入每個普通老百姓的內心。
知識產權保護領域有很多大案,很能吸引眼球,比如“蘋果事件”、“加多寶事件”。這些大案很重要,但作爲中部地區的知識產權法官,我們更多審理的是與老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知識產權案件,比如“小商品侵權”、“KTV版權”、“玩具產品侵權”等。
在直接面對老百姓時,就要掌握好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度”。有很多銷售者是困難羣體,很多時候他們只是爲了謀生,可能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行爲侵犯了知識產權,法官的職能之一就是要把他們引導到知識產權保護這條道路上來。
說到積極引導,其實掌握好“度”很不容易。有一次,我們到湖北省武漢市江夏區農村一個偏僻小賣部送達法律文書,一對老夫婦在學校賣假冒雕牌肥皂被雕牌公司起訴。丈夫腿有殘疾,小賣部經營狀況也不是很好。一聽說被人起訴到法院,老婆婆就氣不打一處來,多次情緒激動地說:“只是賣了一塊肥皂,不管真假,它只是一塊肥皂。”後來案子判了,但我們建議雕牌公司不對這家人追責。
此後,我就一直在考慮這樣一個問題:在知識產權保護過程中,如何獲得老百姓的理解。
擔任知識產權庭庭長後,我一直力推建立良好機制。比如,根據法律規定,專利侵權案件的賠償額一般是1萬元到100萬元,著作權和商標權案件的賠償額一般是50萬元以下。我們在實際審理辦案過程中,增加了一個酌定因素,依據“原告權利人不能舉證說明遭受的損失時,法院可以綜合考量”,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硬性限制。
這個綜合考量,我們主要是將增強被告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作爲首要考慮因素。最近,我們剛剛審理了一起微軟公司訴一家國內公司侵犯其辦公軟件著作權的案子,最終判決這家國內公司賠償400多萬元。剛判下來,這家公司不服,提起上訴,但看了我們判決書的分析之後,其主動提出撤訴。
前兩天,這家公司的總經理帶隊到院裏交流,他說的一句話讓我感到欣慰:“作爲一家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的軟件公司,我們不僅資本要上市,管理也要上市,公司的管理和運營都要立足於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才能更好地參與國際競爭。”
要爲中國夢作出貢獻,對我們法官來講,就是在辦每一起案件時,嚴格按照法律程序,用判決結果規範每一個公民的行爲,走踏實了每一步,中國的法治夢才能真正成爲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