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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大媽80歲,膝下兒女四人。
前段時間,這位大媽到西湖區法院起訴,告了四個子女,訴由是求贍養。西湖區法院的特邀調解員隊伍非常優秀,5月底又剛剛成立“訴訟服務中心”和“訴調對接中心”。立案庭法官們跟大媽聊了聊,這種事情硬判傷感情。
子女們其實倒不是不願意管媽媽,大媽估計性格也比較倔。相比之下,她跟小女兒更合得來,這兩年一直住在小女兒家。而小女兒跟三個哥哥姐姐合不來。所以,哥哥姐姐們心裏也有個疙瘩:“我們不是不願意給姆媽錢,但是姆媽80多歲了,錢要我們給你小妹,我們不願意。”
特邀調解員有個QQ羣,共有50多位調解員,每次有案源,都是發佈英雄榜,等待諸位高手揭榜。
這個案子浙江杭天信律師事務所的周惠琴律師接下了。作爲女律師,周惠琴覺得情與法融合解決問題,是她最願意看到的。
爭議焦點就是贍養費怎麼出,怎麼管的問題。周惠琴經過好幾個回合,給兄妹四人想了個好辦法,而這個辦法對於解決目前一些多子女家庭的老人贍養問題也很有借鑑意義。
周惠琴跟大家商量下來,是這麼辦的:每個子女每個月給老人醫藥費300元,生活費200元。
既然哥哥姐姐是不放心小妹,那麼這個錢分別設立兩個賬戶,一個叫醫藥費賬戶,一個叫生活費賬戶,分別開兩張存摺,存摺都是以媽媽的名義。之後,醫藥費存摺由大哥保管,而密碼由小妹掌握,那麼,要動用醫藥費,必須大哥和小妹都出場。這樣相當於有了一個監管。
賬戶餘額不足時,由兄弟姐妹按份補足。每季度結算一次,大家碰個頭,公開一次賬目。
調解一共好幾次,後來將調解結果寫成協議,兄弟姐妹全部簽字。周惠琴很老道,還將這份調解書去做了司法確認。這樣一來,一旦以後哪個子女如再有違反,老媽媽拿着這份協議就可以到法院要求強制執行。
本報首席記者肖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