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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網北京6月10日消息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前天,一位身穿寫有“I'm not臨時工”也就是“我不是臨時工”字樣文化衫的年輕人,來到杭州一所郵局,通過EMS寄出了一個信封。隨後,他和這份快遞都迅速成爲了媒體關注的焦點。
他就是正在浙江理工大學法律專業讀大二的魏煌雄,而這個信封裏面裝的,是一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在所需信息一覽裏,魏煌雄用黑色簽字筆這樣寫道:在行政機關的人事管理系統中,“臨時工”的定義是什麼?在人社部的最新統計數據中,我國共有多少名公務員?又有多少名“臨時工”?
簡單地說,魏煌雄向人社部申請的,是一份全國的“臨時工”信息。沒有懸念,他的最直接動因,就是最近頻頻出現的所謂“臨時工當擋箭牌”現象。
魏煌雄:我個人是學習法律的,對這些關鍵詞我還是比較敏感,最近老有一些臨時工出事,總是讓我們感覺很鬱悶。我就蒐集了很多資料,他人的資料,包括《勞動合同法》、《行政法》、《行政強制法》等等,各方面的法律查完之後我發現,一,沒有發現什麼是臨時工,二,臨時工的這個定義到現在都沒有一個,95年之前還是有,95年之後就是一個退出歷史舞臺的不法的東西。但近來,行政部門帶頭來做,這是很難理解的事。
沒錯,其實正如魏煌雄所說,嚴格意義上講,我國根本就不存在“臨時工”這種用工形式。在《勞動合同法》實施之後,用人單位用工必須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只要簽了合同,就不是臨時工;而凡是沒有籤合同的,都是非法用工。
然而,在我們的印象裏,“臨時工”這個詞,卻遠沒有像法律規定的那樣,應該已經消失18年之久。相反,這個詞卻頻頻見諸報端。
延安城管,打人的是“臨時工”;安徽懷遠縣看疃小學猥褻小學生的,是臨時代課教師。稍遠點的事,當年忽悠了一堆人的“共和國脊樑”頒獎,僞造文件的是“臨時工”;說高校亂收費不算大事的某省教育廳新聞中心主任,也是“臨時工”。魏煌雄表示,這就是他這次申請信息公開的第二個動因。
魏煌雄:另外一個,目前我們行政部門通過臨時工,推出來來做擋箭牌,這樣話,是否合理、合情、合法?根據我們《侵權責任法》規定,用人單位在職工工作過程中,給對方或他人造成損害的時候,用人單位它是要承擔責任的。但是你不能把全部責任推到“臨時工”的身上,這完全是不公平的。
以上都是魏煌雄對用人單位的一些看法,那麼一個有意思的問題就是,對於這個理論上壓根就不存在,實際上卻成爲了一個現象事件的所謂“臨時工”羣體,他又是怎麼看的呢?假如他申請的信息都能得到公開,下一步他又有什麼計劃呢?
魏煌雄:我個人對“臨時工”的看法保持中立,因爲受害者他不單單是被“暴力執法”的這一方面,或者是被暴力執法非法執法這一方面。另外一方面,臨時工本身也是一個受害者。我會形成一個調查報告,比如說關於“臨時工”何去何從這麼一個報告出來,包括制度層面上,臨時工制度怎麼改革,到底是改,還是徹底廢除掉,我當做一個個人的調查實踐報告來做的。
不過,在魏煌雄表明對“臨時工”保持中立看法的同時,他也承認,這次申請公開“臨時工”信息,也是在爲自己這樣的大學生謀利益。這也許就是他的第三個動因。
魏煌雄:之前有做過一些調查,然後很多人是來吐槽的,他說“我也是臨時工”。我是大二了,萬一我兩年之後也是臨時工怎麼辦。不管是不是給自己一個交代,我至少讓自己明白,明白這麼一個東西到底是什麼,這也是切實這關乎我們所有人的切身利益。能夠通過我的社會實踐,讓別人真正能夠來關注這個事情,很多網友也是比較支持的,關鍵是在做事而不是作秀。
昨天晚上,我們也查了一下魏煌雄這份快遞的狀態,顯示已經離開杭州處理中心,發往北京市了。看來人社部應該馬上就能收到這份快遞。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答覆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魏煌雄對此還是充滿了期待。
魏煌雄:15個工作日,這階段,我估計他會給我個電話吧。
(來源:中國廣播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