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網訊(渤海早報通訊員齊建全記者張蕾)工商和平分局日前接到一消費者申訴,反映近日在一大型歌舞廳KTV處團購了唱歌服務,價格爲48元,但在到該處消費時卻發現與團購宣傳承諾不一致,商家稱消費者團購券需再加費用才能使用,消費者不予認可,認爲商家涉嫌虛假宣傳,遂到工商部門請求解決。接申訴後,工商部門經調查瞭解證實申訴方反映情況屬實。通過調解,雙方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爲:消費者擇日再到該歌舞廳KTV免費消費一次。消費者對此表示滿意並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