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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紀律檢查委員會24日發佈消息稱,深圳市南山區原政協主席溫玲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被調查期間私自出境至今未歸。目前溫玲已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所得被收繳。
據深圳市紀委介紹,2012年4月,深圳市紀委對深圳市南山區原政協主席溫玲涉嫌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經查,溫玲在深圳市南山區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由其親屬代爲收受他人所送的公司股權;並在組織調查期間私自出境至今未歸。
深圳市紀委表示,溫玲的上述行爲已構成嚴重違紀,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規定,經深圳市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深圳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溫玲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收繳其違紀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