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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官集體招嫖事件”最近一直吸引着人們的目光。8月6日,上海市紀委、上海市高院通報“法官集體招嫖事件”調查結果:涉事的上海高院4人中,3人被開除黨籍、提請開除公職;1人留黨察看、提請撤職。
事件至此,似乎可以告一段落。但在這一事件的曝光、傳播、追蹤、處理過程中,人們的目光一直被“嫖娼”二字所誘拐,致使更重要的問題沒有得到關注和迴應。
招嫖過程的現形,緣於一家公司負責人倪某的跟蹤調查。據《法制晚報》報道,2009年,倪某因一起民事案件兩度敗訴,雖經上海三級法院的審理和判決,他始終堅持認爲案件存在枉法裁判。他得知原告是上海高院法官趙明華的堂妹夫,而原告的律師則是趙明華的堂弟,由此懷疑趙明華很可能干預了案件的審理,從此開始蒐集趙明華的違紀證據。
這事涉及司法公正,比招嫖更爲重要,但迄今爲止,我們並沒有得到此事真僞調查的相關信息。
倪某聲稱,經過近一年時間的跟蹤,他還發現趙明華涉嫌頻繁高檔消費、坐擁多套房產、與妻子以外的女性存在不正當交往等行爲。這些說辭的真假,同樣淹沒在“招嫖”新聞之中,卻不見展開調查的承諾。
到“夜總會娛樂”,法官們是自己掏錢還是公費報銷,或是有人做東,這也是問題的關鍵所在。有報道稱,這次“娛樂”是由一家建築公司請客的,而這一建築公司與上海高院關係密切,此前曾承包不少上海各級法院的建築項目。這種錯綜複雜的關係如果屬實,一定也會影響招標和司法公正,公衆對此也需要知情。
事實上,我們的法官在律師以及當事人之間,並沒有保持應有的距離。律師或當事人請法官吃飯、向法官送禮的事並不鮮見。從基本人性需求來說,法官也是人,也有親朋好友,也有七情六慾,關鍵要看這些親朋好友與七情六慾有沒有與公權力發生糾纏。
1995年,美國法官崔莫爾與女當事人發生性關係,並在審判中偏向女當事人。這一醜聞曝光後,法院立即對此案做出重審。爲了公正,還把案件移交洛杉磯高等法院審理。迫於壓力,崔莫爾向法院認罪,儘管他的辯護律師說,這只是一個普遍的桃色新聞,卻被過分地誇大了;崔莫爾在法官任內40年一直表現良好,只是晚節不保,但在2001年,崔莫爾還是因“瀆職”和“郵件欺詐”的罪名,被判處27個月徒刑、罰款10200美元,並被吊銷律師執照、取消法官退休福利。
法律如果失去公正,影響的不僅僅是具體的案件審理,還將影響整個社會的穩定——許多上訪事件,其肇因就來自司法不公。法律一旦失去權威和信任,這個社會就會失去起碼的行爲規範,導致另一違法行爲的產生,倪某爲了“報復”法官,使用了非常規手段竊取公共視頻,就是懷疑司法不公而採取的“另類”行動。
由於“嫖娼”二字過於搶眼,上述諸多問題都被遮擋在人們的視線之外。也許上海方面對這些問題會有進一步的調查,但在調查之前,應該對公衆有所表示。(作者何龍是本報首席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