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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上海市紀委、上海市高院通報“法官集體招嫖事件”調查結果:涉事的上海高院4人中,3人被開除黨籍、提請開除公職;1人留黨察看、提請撤職。(8月7日《瀋陽晚報》)
到目前爲止,上海市方面對“法官招嫖案”的調查速度及處理力度都令人滿意,一是時間短、效率高、信息公開,二是對招嫖者直接“雙開”、不留他日“復出”的“後門”。
不過,我們不會忘記:因爲有國企請客,纔會發生這起事件;因爲背後可能存在司法不公,纔會有舉報人跟蹤爆料之舉。因此,雖然就招嫖事件本身而言,上海市方面的調查處理已無可指摘,但招嫖事件畢竟只是一個突破口,必須把背後隱藏的問題一一深挖出來。
可以想象,國企人士請法官吃喝嫖,大抵不會是自掏腰包,多半是有所圖謀,或是感情投資,或是爲案件打招呼,這背後存在權錢交易和權力尋租的可能性極大。再聯繫到此前舉報人提及的律師請法官嫖娼一事,法官與案件某一方及其代理人有私下勾當,早已不只是“傳說”而已。接受過某一方感情拉攏的法官,在斷案時,屁股還能不坐歪嗎?
因此,我們不得不追問:這些招嫖的法官,在司法實踐中有過多少次徇私枉法的舉動,做出過多少不公的判決?我們有必要對招嫖法官們審理過的、尤其是遭遇強烈質疑的案件進行重新梳理,查找案件疑點;更應追究涉事法官此前可能存在的受賄行爲,並以此入手,對相關案件進行重點倒查。至少,事件舉報人就是因爲強烈懷疑遭遇司法不公,才用一年時間跟蹤招嫖法官,有關部門有必要給他一個交待。
此外,對於招嫖法官們的家庭財產狀況,有關部門也應進行深入調查。且不說舉報人已爆料稱“招嫖法官之一的趙明華有情婦和多套房產”,單從這些法官無視黨紀國法、有接受性賄賂之實,我們就有理由懷疑他們存在貪腐問題,有必要對他們進行全方位的財產調查。
招嫖問題說到底只是生活作風問題,對涉事法官“雙開”的處理已經足夠嚴厲,但這並不表示調查可以戛然而止——背後可能存在的貪腐問題、司法不公問題,容不得有關部門迴避。希望上海市有關方面繼續跟進調查,把相關疑團一一爲公衆解開,否則,只會給公衆留下避重就輕、包庇縱容的負面印象。
(來源:瀋陽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