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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8月18日電(樑淋淋、盧晨、王帥)遊學在歐美國家已有逾百年曆史,在香港、臺灣等地以及亞洲一些國家也有30至60年的歷史。綜觀這些國家和地區,遊學領域都有着較成熟的行業規範體系。
成立於1910年的美國夏令營協會承擔着全美夏令營項目的認證、宣傳、管理等職能。針對每個夏令營活動,該協會都會開展前期的效果、安全等方面的專業論證,對承辦方資質、從業人員資格進行審查。此外,整個行業還有專業的夏令營搜索引擎、行業雜誌、行業展會以及權威的從業人員培訓、專業的營地管理系統和軟件等等。
英國於2011年5月建立了一個夏令營或冬令營的強制註冊系統。任何準備前往英國參加夏令營或冬令營的代理人或組織,首先要在英國大使館文化教育處網站上註冊,組織機構在註冊後會收到自動發出的一個專用編號以及簡要介紹。今後機構遞交的所有申請都需要提供該編號及營業執照上的單位名稱。任何代理公司如曾經提供過虛假文件、不完整的申請信息或曾有過未遵守規定的記錄,則需要進行額外調查而花費更長的時間。
在日本,修學旅行是小學、初中和高中教育“學校例行活動”的一環,內容是由教師帶領學生集體參加、在外宿營的參觀和學習旅行。全國修學旅行研究協會和各地區的中小學修學旅行委員會等提供一條龍服務,如量身爲學校制定修學旅行計劃、設定路線、組織專車運送、聯繫旅行社等,既減輕了學校的工作量,也保障了修學的規範和成熟。修學旅行要納入學校年度計劃,學校要通過網絡向各地區修學旅行研究協會申請服務、向家長通報等。
在臺灣,相關機構對遊學有專門的監管。消費者可以通過“海外留遊學業者查覈計劃服務網”查詢遊學企業是否合乎規定。臺灣規定辦理遊學業務的企業應當具有出境資質,同時需在銀行繳納保證金。臺灣還發布了遊學企業和消費者應當簽訂的遊學標準化協議範本,對於該協議應該記載和不應當記載的規定比留學合同還詳細,一共49條,囊括了行程、費用、課程、食宿、交通等方面。
香港的旅遊業議會頒佈了《經營遊學團守則》《外遊領隊相關準則》等,規定外遊旅行團的領隊必須持有由議會發出的有效領隊證,“要求所有遊學團參加者購買綜合旅遊保險,並拒絕沒購保險者參加其遊學團”;香港教育局發佈的由學校組織遊學團時應當遵守的《境外遊學活動指引》,規定了包括領隊、食宿、交通、公開行程信息、團隊和安全常識教育等在內的20多條要求,如負責境外遊學活動的領隊須具備帶領學生參與戶外活動或外地旅遊的經驗,其中最少一位應爲校內教師,遊學團最少應由兩名領隊帶領,每名領隊不宜帶領多於10名學生等。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