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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漳州市加大對名人、富人超生行爲的處罰力度,開徵高額的社會撫養費。年收入百萬的私企老闆,將被徵收至少幾百萬元的社會撫養費。羣衆舉報富人超生,一經查實,獎勵一萬元。
對富人徵社會撫養費上不封頂
日前,漳州市正式出臺《漳州市依法加大名人富人超生的社會撫養費徵收力度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希望通過充分發揮對名人富人超生的社會撫養費徵收產生的良好社會效應,有效遏制違法生育行爲,促進全市人口計生工作健康有序開展。
據介紹,社會撫養費是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對社會相應增加的社會事業公共投入給予補償的行政性收費。按照《方案》,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標準一般按照超生對象年可支配收入的數倍繳納,這是對政策外生育的一種處罰。漳州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法制科工作人員表示,文件出臺後,富人違規超生,社會撫養費徵收金額上不封頂。
以薌城區爲例,若薌城區某私企老闆去年收入100萬,夫妻兩人200萬,按照超生家庭年度人均收入的2至3倍收取,得繳納400萬至600萬社會撫養費。
羣衆舉報富人超生可獲獎萬元
《方案》鼓勵羣衆積極參與舉報,對舉報名人富人違規生育的,一經查實,每例由所在縣(市、區)、開發區、投資區獎勵一萬元。
漳州市各級有關部門將對本轄區內超生的名人富人進行全面摸排;對個人實際收入比當地人平均水平高2倍以上的對象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各企業老闆等名人的生育情況進行排查。
拒不繳費者無法辦理銀行貸款
《方案》提出,對在法定期限內不履行繳納義務的,期滿依法申請人民法院予以強制執行,並從欠繳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繳社會撫養費千分之2的滯納金。對拒不繳納社會撫養費的違規生育人員,特別是名人富人,各銀行系統應當將其違法生育的信息列入徵信系統,在辦理銀行信貸業務時發現有違規生育的,不予辦理。
同時,對違規生育的名人富人,不僅要進行經濟上的重罰,還要列入不良記錄名單,取消各類獎項的評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