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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葉知秋,北京的天氣就這麼突然冷了下來。張大偉(化名)於是打算回東北老家歇幾天。跟“老闆”一說,麻溜同意了。
剛過的這個夏天,六七八月,張大偉掙了一萬多元。“今年不是太缺血,不如去年。”秋天裏也有生意,但是不如夏天和冬天那麼多。在這行幹了三四年的張大偉說,2012年警察抓得厲害,生意難做、但是價錢好。
張大偉把自己乾的這行也叫做“救死扶傷”。
1998年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第15條規定,“爲保障公民臨牀急救用血需要,國家提倡並指導擇期手術的患者自身儲血,動員家庭、親友、所在單位以及社會互助獻血。”由這一條衍生出了“互助獻血”制度:患者親友可在獻血點獻血,憑藉獻血證爲患者換取等量的用血。
可並非所有病人的親朋好友都獻過血。大多數情況下,站在醫院血庫門口,家屬們開始轉圈打電話找獻血證。
張大偉和他的夥伴們這時候就湊上去,“要互助獻血不?可以提供全套服務”。
有時候他也被“老闆”安排到北三環北京市紅十字血液中心的灰白色大樓前邊,手裏捏着一大堆名片,看見有腳步遲疑的人就圍上去。
即使路人擺手拒絕,他也會客氣地塞過去,“以備不時之需”。雖然是名片,上面卻沒有名字,只有手寫的大大的電話號碼。
“別人叫我們‘血託’,這不能寫。”他這時有點靦腆。
對於辦公室外數百米的這些人,北京市紅十字血液中心主任劉江感到十分無奈。“2012年剛剛由公安機關進行過專項打擊,但未能解決根本問題。”他對記者說,如今只能在對方進入單位管轄區域時,安排保安轟走。
北京市西城區檢察院檢察官王兆華,2013年參與了多起相關案件的訴訟。他向記者表示,互助獻血制度從某種程度上確實保障了獻血、使用之間的平衡,顯然是巨大的進步。但其中弊端迫切需要改進。
也有聲音認爲,在巨大的供需差之下,互助獻血無論如何完善都會成爲牟利的工具。
O型血和AB型血價格比較高
張大偉這羣人的運作方式相當簡單:首先,有人長期呆在一些醫院的血庫,等待需要用血的病人或者家屬,並跟他們談好價格,這就是“血託”。
其中,O型血和AB型血價格比較高,400毫升要2000元以上。A型血以及B型血的價格則稍微便宜一些,400毫升一般賣1500元左右。
價錢談妥之後,“血託”立即聯繫自己掌握的獻血者,他們和病人或者家屬一起到醫院的血庫填寫互助獻血單。
雖然獻血者需要提供個人資料等信息,並要求如實填寫與需血病人關係,而在實際操作層面,朋友關係等缺乏驗證的依據。事實上,也並沒有規定明確要求相關醫療機構對“互助”雙方的關係進行驗證。不過,《獻血法》對再次獻血的間隔時間有所要求。
然後,獻血者帶着互助獻血單到北京市紅十字血液中心的獻血點獻血,最後將獻血證交給“血託”,然後收取400元至500元報酬。
根據制度安排,互助獻血所獻血液經檢測合格後,由血站供血科通知患者所在醫院血庫取血、送血時間。所獻血液全部返回患者所在醫院,由醫院血庫統一調配使用。
同時,“血託”將獻血證交給需血的病人或者家屬,後者在醫院進行登記、確認獻血證,就可以得到血液中心向醫院發配的相應血量。
當然,病人或家屬也要向“血託”支付幾倍於400元的報酬。
雖然《刑法》也有“非法組織賣血罪”,但是多數案件並非以此罪名進行起訴。因爲僅有犯罪嫌疑人供述無法定罪,還要找到具體賣血的人員作證。
“賣血的大多是社會閒散人員,有些是暫時缺錢的人,這一點在執法上是個難題。非要抓現行不可,但更多的賣血人員在賣過之後就根本找不到了。”王兆華則告訴記者,“非法組織賣血罪”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執法過程中的困難,明確組織賣血三人次以上的就可以定罪,但實際操作過程中取證非常困難,即使有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也無法對其進行定罪,“更多的情況是因爲爭地盤打架,符合相應法規後,按照尋釁滋事進行定罪。”
劉江說,按照《獻血法》和《刑法》的相關規定,此類行爲也屬違法犯罪行爲,僅在近期,西城區檢察院就有兩起關於“血託”被公訴或者被判刑的案件,“獻血法本身很好,爲促進獻血做出了貢獻。”王兆華認爲,監管上存在一定的漏洞,導致互助獻血中出現血液交易的弊端。
劉江告訴記者,中國從1998年開始實施《獻血法》到2006年,實現了全部血液來自無償獻血,而西方的無償獻血已經發展了幾十年。
以北京爲例,最初幾年互助獻血比例非常低,通常在3%以內,也很少有血液買賣的現象。到2012年這個比例上升到12%,血液買賣現象也相對嚴重起來。而在京外其他地方,這個比例通常更高。
在部分互助獻血比例更高的地區,借互助獻血買賣血液的現象更爲嚴重。
王兆華強調,監管困難是導致互助獻血成爲牟利機會的主要原因,“相關部門要致力於制定、完善互助獻血的配套細則,保障互助獻血的健康發展。”包括嚴格控制獻血次數,也可以緩解這一情況。
劉江則認爲,應該建立全社會的信用體系,“可將不良行爲者記入信用檔案,如果僅是階段性打擊,效果有限。”
季節性缺血
雖然大多數同行覺得,自己這門生意的根本是中國“缺血”。但是張大偉有自己的不同看法:“至少不是從春節到年底都缺血,有一次一個月我在醫院蹲着就兩三單。”他覺得,從這個情況看,“有時候肯定不缺”。
而2012年衛生部官員在介紹相關情況時也曾表示,當時中國已有血站452個,“採供血服務基本滿足了臨牀用血需求。”
劉江表示,現行獻血制度使無償獻血量與街頭流動人員的數量直接相關。“獻血的淡季一般出現在最冷或者最熱的時候,夏季的7、8月份以及冬季的11月到第二年2月。其他氣溫平和的時間是獻血的旺季。”但臨牀用血量並不會隨供血量波動,到了淡季就會出現短期缺血的情況。季節性缺血,也直接導致了血液價格的波動。
這大概解釋了缺血情況會間隔性在各地全面出現的原因。
其實和張大偉一樣,對於是否存在真正意義上的“血荒”,醫療衛生界也有不同認識。
全國性的供血淡季,也與學生寒暑假時段重合。劉江等人所作的關於北京街頭無償獻血人羣的調查則顯示,學生佔比達到34%以上,僅次於商業、服務人員的43%。
北京街頭無償獻血人羣呈現出高文化層次的特徵,但是在昆明等地,農民工等外地務工人員佔比往往達到一半以上。在遭遇生活危機的情況下,這部分數量龐大的人羣很容易將自己的血液流進互助獻血導致的販賣機會中。
管理的挑戰
在基本滿足臨牀需求的情況下,上述衛生官員也承認,2010年底以來全國一些地市出現血液供應緊張情況,個別地方呈現常態化趨勢。
除了臨牀血液需求的快速增長、無償獻血基礎薄弱,導致這種情況的原因還有醫療資源集中的地區血液供應緊張情況不易緩解。大量患者集中於醫療資源豐富的城市和地區,導致這些地方用血量大,血液缺口明顯,血液供應緊張情況不易緩解。
顯然,在上述表述的背後,是管理制度急需提升。
業界經常提到的是,一些醫院的用血方式加劇了供求之間的矛盾。比如媒體曾經報道的醫院拒用小袋血問題,特別是兒童用血時,即使是幾十毫升的少量用血,醫院也會拿200毫升的血袋使用,剩下的血液則被白白浪費掉。然而2012年初此類新聞報道之後,卻未見推行小袋血的消息。
出處爲中國輸血協會血站管理工作委員會的《2009年度全國血站管理指標比對分析》則承認,血站血液報廢率普遍偏高。它甚至需要更多的費用來處理整個流程帶來的醫療垃圾,而這些採血過程也許因爲高報廢率而無效。
這份在一些行業會議上發放的材料認爲,導致高報廢率的原因有三個:採供平衡把握不當,成品血液保管和發放沒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偏遠地區爲保證應急用血實施必要的常態或應急儲備。
它認爲除了第三種原因,“血液過期報廢應當追究責任”。另外一些原因,包括“各環節工作人員操作程序不規範、手法粗暴等也是其中重要原因。”
同時,血站普遍面臨嚴重的財務困難。在收支兩條線的情況下,“各地財政……按10%至30%比例截流作爲地方政府的資金統籌。”
該材料甚至警告說“長此以往,靠人爲壓低血液加工成本來強制實行預算外資金統籌政策,勢必會對血液質量造成潛在的不良影響,而一旦出現經血傳播傳染病事件的發生,此項政策的強制實施也應當承擔一定的部門和領導責任。”
葛江濤特約撰稿於曉偉
(來源:今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