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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昆明9月22日電(記者伍曉陽)包養情婦、小三,通常被視爲個人道德的問題。但官員作爲“人民公僕”,如果道德出了問題,能指望從不以權謀私嗎?顯然不能。因此,對官員包養情婦、小三的行爲應從嚴懲戒。
從諸多貪腐案件來看,官員包養情婦爲害甚多。其一,包養情婦花費不少,成爲官員貪污受賄的動因;其二,許多情婦參與違法犯罪,如共同受賄,成爲權力的“掮客”;其三,滋生權色交易、性賄賂等違法或醜惡現象。此外,官員包養情婦還破壞婚姻家庭,敗壞社會風氣,損害黨委政府和幹部隊伍形象。
我國有關法律和黨紀政紀對官員道德的要求是嚴格的。如干部選拔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爲先”的標準;《公務員法》規定應“模範遵守社會公德”;黨的紀律處分條例規定,“重婚或者包養情婦(夫)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但在實際生活中,對官員包養情婦的監督不算嚴格。一方面,對監督處罰而言,調查取證比較困難,當事人可以否認或狡辯;另一方面,社會對婚外情日趨包容,監管部門容易“睜隻眼閉隻眼”。所以,包養情婦往往成爲“拔出蘿蔔帶出泥”的問題,很少單獨由此被查處。
雖然社會觀念對婚外情趨於包容,但對官員包養情婦卻不能等閒視之、任其氾濫。
自古,我國傳統文化對人的道德修養極爲重視,認爲道德是立身之本。儒家經典《大學》中闡釋了個人道德修養與社會治亂的關係,“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所以“自天子以至庶人,壹是皆以修身爲本”。
如今,對於官員羣體的道德修養,黨紀政紀和法律有着嚴格的要求,公衆有着很高的期望。如果官德不修,如何相信他能一心爲公、從不以權謀私?
一些領導幹部之所以腐化墮落,固然是受到了權力、金錢、美色等外部因素的誘惑,但根本原因還是自身內在的道德修養出了問題。禁不住美色的誘惑,與禁不住權力、金錢的誘惑是同樣的道理,都是心中的“貪慾”在驅使。所以,領導幹部要“常修爲政之德,常思貪慾之害,常懷律己之心。”
此外,對官員道德失範行爲的監督,依靠自律或空有規定還不夠,還要有便於操作執行的懲戒措施。嚴禁官員包養情婦,應當作爲一條不得逾越的“紅線”,官員一經查實有問題就應引咎辭職或予以免職。唯有如此,官員在美色誘惑面前,當貪慾作祟時,才能多一分顧慮,不敢輕易妄爲矣。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