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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天津市委、市政府召開深化濱海新區管理體制改革動員大會,宣佈市委、市政府的決定,批覆濱海新區管理體制改革總體方案,這是2009年國務院批覆濱海新區管理體制改革的延續和深化。
據瞭解,濱海新區新的管理體制架構是:行政區統領,功能區支撐,街鎮整合提升。新區作爲行政區,全面履行地方黨委、政府職能,統一領導經濟功能區和街鎮兩類轄區。減少管理層級,撤銷塘沽、漢沽、大港三個城區工委、管委會建制,區委、區政府領導街鎮工作,分別設立街鎮工作委員會和街鎮委員會,兩個機構合署辦公。
濱海新區根據目前街鎮區域大小、人口數量、發展水平和歷史沿革等,科學劃分街鎮轄區,將現有27個街鎮分步整合。對街鎮授權擴權,賦予更多的經濟社會管理職能,實現強街強鎮目標。街鎮整合提升預計於今年底完成。
針對新區目前功能區數量較多、產業相近、發展不平衡等實際,根據功能區的區域位置、經濟基礎、產業結構等,濱海新區對目前大小12個功能區歸併整合。整合後的功能區精簡內設機構,進一步下放管理權限,充實社會管理職能,擴大發展自主權。
組建行政審批局(行政審批中心),爲此次濱海新區新的管理體制改革的亮點,梳理規範各類行政審批事項,該放的放到位,該管的管到位,變事前審批爲過程服務和事後監管。將與招商引資、項目投資建設、企業生產經營等密切相關的行政審批職能,連同相關編制、人員整體劃轉到行政審批局,集中審批。將與居民日常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社會管理和服務事項,下放到街鎮辦理。(記者陳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