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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名80後女子爲謀取錢財,編造身份,以能辦工作、攬工程之名騙取錢財數萬元。日前,該女子已被紅橋區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10萬元。
生於1983年的劉某是本市無業女青年。2012年1月至8月間,劉某謊稱自己是天津市自來水集團有限公司稽查科科長,以能爲被害人孟某、楊某之女辦工作爲名,虛構需要託關係送禮、本人升職及其母親生病急需用錢等事實,先後多次騙取孟某一家共計人民幣5萬餘元。至案發前,劉某以發工資及還信用卡等名義歸還被害人1.2萬元,尚有3.8萬餘元被騙款未歸還。
同年7月至8月間,劉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謊稱自己系天津市自來水集團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虛構其能爲被害人趙某、魏某承攬工程,並以聯繫工程中的協調費、週轉費等名義,先後多次騙取二被害人人民幣3.6萬餘元及中華牌香菸兩條。案發前,劉某在被害人追要下歸還1.5萬元,尚有2.1萬餘元被騙款未歸還。2012年10月1日,劉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記者孫啓明通訊員溫金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