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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2014年度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已進入繳費期,昨天記者從市人力社保局獲悉,爲方便市民辦理,今年人力社保局簡化再次參保手續,今年開始,以家庭爲單位參保的人員再次辦理參保手續時,如基本信息無變化,不再收留相關材料複印件。
在採訪中記者瞭解到,今年開始,以家庭爲單位參保的人員再次辦理參保手續時,如基本信息無變化,不再收留相關材料複印件。再次參保人員可持社會保障卡直接到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所在鄉鎮、街鎮勞服中心及其社區工作站打印《繳費通知單》,持《繳費通知單》到指定銀行辦理繳費,繳費完畢即完成參保;本市集體戶口參保人員,以本人戶口頁作爲戶主到常住地辦理家庭參保登記,其中未成年子女應以其集體戶口中父母的戶口頁作爲戶主辦理參保登記。
2014年度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政府補助標準爲每年每人520元,每人增加補助100元;個人參保繳費標準學生兒童爲60元,成年居民分別調整爲80元、310元、610元。
在醫保報銷水平方面,門急診、住院和門診特定病種起付標準統一調整爲500元;將居民住院最高支付限額分別由7萬元、9萬元、11萬元統一提高到18萬元。將各檔居民醫保住院報銷比例統一提高5個百分點,具體標準詳見附表。
在學生兒童醫療保險結算期方面,以學校、托幼機構(以下統稱學校)爲單位參保的學生兒童,醫療保險待遇享受期由參保繳費當年9月份至次年8月份,調整爲每年1月份至12月份。已經參加2013年度居民醫保的在校學生兒童,待遇享受期延長4個月至2013年12月底,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居民醫保基金按規定標準支付。新入學、入托學生兒童,在參保繳費期內以學校爲單位辦理下一年度參保繳費,自當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2013年度居民醫保待遇,自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新政策標準報銷醫藥費。
市人力社保局提醒市民,符合參加居民醫保條件的人員,應當在9月1日至12月31日辦理參保繳費手續,逾期不再受理。入學入托的學生兒童以學校、托幼機構爲單位統一組織,在所在區縣社保分中心辦理參保手續;農村居民以村爲單位、其他居民以家庭爲單位分別到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所在鄉鎮、街鎮勞服中心及其社區工作站辦理參保手續。對於以家庭爲單位參保的人員,初次辦理參保登記時,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及戶口簿,並留存戶口簿複印件(戶主初次登記時,還應提供戶主頁複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