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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解決企業、個人審批難題,爲他們提供“保姆式服務”?近幾年,這提上了天津濱海新區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日程。
明確天津市和新區的審批權限和事項劃分,凡屬於天津市權限範圍內、新區可以自行決定的事情,原則上都下放給新區;凡新區能辦的事,支持先行先試;凡新區需要報送國家審批的事項,天津市有關職能部門不再審批,按程序報送。從2011年2月起,天津市向濱海新區下放了一批審批權限。
2012年3月,2013年4月、7月,天津市政府又相繼三次向濱海新區下放數十項審批權限,涉及企業投資項目覈准與備案、公共場所衛生許可等諸多方面。至此,濱海新區可以獨立承接市級審批事項236項和職能事權事項33項。
審批權限放下來了,新區再給審批手續做“減法”,同時做起激發市場和社會活力的“加法”。
濱海新區政府整合各部門內部審批職能,率先建立“新區事新區辦”的機制,推行行政審批職能歸併。企業設立審批過去需要一週,現在當日即可完成。除了企業,濱海新區行政服務中心還將服務延伸至居民身邊,在城鄉社區(村)設立了13家便民服務代辦點。
與此同時,濱海新區天津保稅區投資服務中心設立4個窗口,爲企業免費代辦所有註冊手續。
據瞭解,濱海新區行政服務中心平均辦結時限目前由8.75天壓縮到5.74天,提速34.4%,成爲全市審批效率最快的地區。本報記者陳 傑靳 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