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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晚,吳江經濟開發區雲梨路上,一輛內置十個大電瓶的“霸王”電動車,以將近百碼的時速撞碎了一輛內置四個小電瓶的普通電動車。
當晚5點鍾左右,正值下班高峰期,史某騎著一輛體型比一般摩托車還要龐大的電動車以將近百碼的時速沿著吳江經濟開發區雲梨路由東向西行駛,一路上風馳電摯、霸氣十足。
該電動車是史某花了一萬多塊錢購買的,內置十個大電瓶,最高時速可以達到一百四十碼左右,超過正常摩托車的時速。
他騎電動車經過雲梨路某電子廠門口時,林女士騎著一輛內置四個小電瓶的“嬌小”的電動車從廠裡出來,由北向南橫穿馬路,由於史某和林女士都疏忽大意,均未觀察道路交通情況,只聽到“砰”的一聲,兩輛電動車撞在一起,巨大的衝擊力瞬間撞碎了林女士的電動車,車身前半部只剩下骨架、外殼全部碎裂散落在地,而史某的電動車卻安然無恙,只是擦掉點漆。幸運的是,兩人都只是受了一點擦傷。
目前,本案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請勿改裝電動車,它可能變“炸彈”
在城市街頭,那些“飛”過街頭的改裝電動車為數不少。據《鄭州晚報》報道,改裝電動車時速最高的竟能達到150公裡。
執法人員提醒車主:正規廠家的電動車,車輛的制動系統均經過嚴格檢測。但改裝後將車的整個制動系統進行了改動,改裝部件又沒有經過安全檢測及匹配性考慮,所以質量和安全很難保證。在承載能力上,如果私自改裝,車架、輪胎、線路及其零部件可能因為承受不了、負荷過大,會出現剎車失靈、線路短路、自燃等,給騎行安全帶來巨大隱患。
一位民警提醒說,改裝後的電動自行車速度快、行駛時沒聲音、制動能力差,若駕駛不當,極易引發交通事故。電動車亂象多、管理難也喊了多年。來自權威部門的消息,目前,電動車新國標正在緊張修訂中。
律師李炳傑接受采訪時說,可以從法律層面對改裝車進行約束。一旦發生交通事故,不管事出何因,騎車人都要負主要責任,並追究經營改裝業務商家的連帶責任。(周哲整理通訊員賀國富記者李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