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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李某某等五人強奸上訴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區西中法庭依法公開宣判。『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透露,李某某等五人強奸上訴一案二審裁定駁回上訴人的上訴,維持原判,判處李某某有期徒刑10年。
9月26日,該案一審中,北京海淀法院以強奸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10年;王某(成年人)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張某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隨後李某某家屬提出上訴,並更換律師。
11月19日,該案在在北京市一中法院西中法庭二審開庭,庭審進行了近13個小時。李某某依舊堅持無罪辯護。
據《北京青年報》、《新京報》等媒體消息,二審時李某某堅持一審的說法,堅持本案只是嫖娼,不是強奸,而且自己壓根沒參與。有所改變的是,一審時李某某稱自己喝醉了、睡著了,二審時又改口稱一進事發房間就接到媽媽夢鴿的電話,出門接了十多分鍾電話回來後,什麼也沒看見、也沒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