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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遼寧來津婦女高某,不謀正經營生,而是在靜海租用民房生產毒豆芽,前不久被靜海縣法院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刑一年,並處罰金1萬元。
年近半百的高某是遼寧北鎮市農民,從2012年6月起,她在本市靜海縣範莊子批發市場銷售豆芽。2013年6月初,高某開始在其租用的靜海縣高莊子村原種豬場生產豆芽菜,並使用了豆芽生長調節劑等非食品原料。同年7月29日,靜海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組織相關部門進行檢查時,當場查扣高某生產的60箱黃豆芽和綠豆芽,以及豆芽生長調節劑2袋、無根豆芽素32支、黃素SHS5支。經鑑定,查扣的豆芽生產調節劑、黃素SHS中含有諾氟沙星、4-氯苯氧乙酸鈉、6-苄基腺嘌呤,無根豆芽素中含有6-苄基腺嘌呤,綠豆芽中含有諾氟沙星。上述成分均屬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據高某交代,她以前在東北也從事豆芽生產銷售,後來從網上了解到使用豆芽生長調節劑等可以提高豆芽的產量和“質量”。“我特別後悔,希望人們別再生產毒豆芽,也別再吃這種東西了。”法庭上,高某對自己的行爲追悔莫及。
法官提醒
三招識別毒豆芽
辦案法官提醒市民,識別毒豆芽有三個辦法:一是看豆芽菜的根,用化學制劑浸泡過的豆芽,根短、少須甚至無須;二是把豆芽杆折斷,看斷面,如果沒有水冒出,表明是自然培育的,如果有水冒出,就有可能是化學制劑浸泡的;三是聞味,如果豆芽有刺鼻的氣味,應該是經過化學處理的,千萬不要購買。
此外,買回豆芽後,最好多次泡洗後再食用,儘量減少化學物質殘留。(記者高立紅通訊員郭家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