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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上午9時,渭南市臨渭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與富平縣產科醫生張淑俠拐賣嬰兒有關的事業單位人員涉嫌失職罪一案。在將近五小時的庭審中,法院就公訴機關指控的被告人高文平、司欣、姚軍民、王莉四人失職罪一案的犯罪事實、量刑情節和公訴機關出示的證據分別進行了法庭調查和質證,控辯雙方進行了充分的辯論。此案將擇日宣判。
公訴機關認為,上述四名被告人的行為已經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68條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追究4名被告人的刑事責任。所以依據訴訟法對4名被告人提起了公訴,請求法院依法進行判決。而四名被告人對公訴機關對他們指控的犯罪事實也認為是屬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