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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切順利,悅悅會在一年半後進入離家只有幾百米遠的一所實驗小學,像好朋友笑笑一樣“戴上小黃帽”。這個今年4歲半的小女孩喜歡用媽媽的小米手機給姥爺拍照,會跟着音樂哼出鳳凰傳奇的歌曲,還在不久前成了幼兒園裏的小班長。
但一紙戶口給悅悅的未來蒙上了陰影。4年前,因爲未婚先育,悅悅的母親于軍被街道計生科告知要繳納一筆數額不菲的社會撫養費,這同時是悅悅落戶的前置條件。在相當一段時間裏,于軍並不認爲自己的選擇觸犯了法律——悅悅是她唯一的女兒,她不能理解,僅僅因爲沒有選擇婚姻,她就要成爲一名“超生者”,並因此丟掉女兒落戶的權利。
她一度選擇妥協。女兒出生後,她決定用一筆罰款換一張戶口。但按照程序,繳納社會撫養費的前提是提供生父信息及親子鑑定證明——悅悅8個月大的時候,孩子的生父見了于軍最後一面,便從此銷聲匿跡。
悅悅的命運幾乎進入了死角。但在長期關注計生領域問題的律師黃溢智看來,于軍母女的境況本不該如此。“她們的遭遇其實非常具有典型性,仔細觀察,你會發現原本每一個環節都有避免悲劇的機會,然而,她們遇到了一系列的‘懶政’,機會被一次次錯過,無辜的孩子成了最終的犧牲品。”
我想要一個孩子,只是沒有結婚而已,這到底怎麼了?
于軍從來沒有想過,自己唯一的女兒會成爲一名計生“黑戶”。
那是2008年,41歲的于軍與悅悅的生父、一名吉林籍的程序員在網上相識並開始交往。她此前的感情經歷並不順利,因爲丈夫出軌,她在31歲那年離婚並一直獨居。懷孕後,只有24歲的男友拒絕繼續這段感情並要求她打掉孩子。
于軍接受分手但沒有妥協。她是一名英語老師,父母則是駐外的高級翻譯,這種家庭背景多少形成了她的選擇基礎:“我想要一個孩子,只是沒有結婚而已,這到底怎麼了?”她平常僅有的娛樂時間是觀看熱門的婚戀類電視節目《非誠勿擾》,其中一個叫李響的美籍女嘉賓也是非婚媽媽,于軍覺得,自己不過是和李響一樣,選擇了一種“讓自己快樂的生活方式”。
但她不得不面對的現實是,她違反了《北京市計劃生育條例》中的一項規定——“對非婚生育的,參照本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適當處理”。而第三十三條的主要內容是“對超計劃生育子女的夫妻,徵收超計劃生育社會撫育費(以下簡稱社會撫育費),並可以給予其他的經濟限制和行政處罰”。
某種意義上,只有一個孩子的于軍“被超生”了。
這個名詞對於軍來說並不陌生,在辭職做英語家教之前,于軍曾在一所公立學校當過15年教師。她清楚地記得,校長作報告時最後一句話永遠是“注意計劃生育問題”。因爲擔心被街道計生部門“做工作”,懷孕幾個月後,于軍就躲到了父母家裏,“只要孩子生下來,還怕活不下去?”
但現實是,只有繳納罰款,孩子才能上戶口,而即使願意繳納罰款同樣需要資格——街道計生科要求她提供生父信息及親子鑑定證明。
事實上,在過去的4年裏,爲了尋找孩子的生父,于軍幾乎窮盡了所有辦法。她在《工人日報》的中縫裏登《尋人啓事》,打中央電視臺的法治熱線,註冊賬號在新浪微博上求助。有時候,朋友看到實名出現在媒體上的她,也會指指點點,于軍只是笑笑:“爲了孩子,我在乎什麼隱私?”
去年,她專門聘請一名吉林律師起訴對方,卻被法院認定缺乏立案依據,律師還告訴她即使立案成功,調查取證也存在困難,“法院不能強制公民進行親子鑑定”。最絕望的時候,于軍甚至想過報警,“告他強姦”。
然而,當於軍帶着這些努力一次次跑到街道計生科、區計生委討說法的時候,往往只能得到一個無奈的回答——“等政策”。在於軍提供給中國青年報記者的一段錄音中,一名區計生委工作人員這樣回覆她:“您自己不找着男方,找我一百次也沒有用……因爲全區這麼多人,解決了你那別人解不解決?您明白我說這意思吧?”
用落戶作爲條件,這實際上是一種連坐
4年來,“黑戶”的身份無時無刻不在影響着母女倆的生活。去年,光是因爲感冒,悅悅就打了4次點滴,由於沒有醫保,每次的花費都上千元。同樣是因爲戶口問題,于軍不得不把女兒送到私立幼兒園,一個月2200塊,“還在繼續漲”。幾天前,一個朋友準備帶孩子去麗江玩,給於軍發來微信,問悅悅“要不要一起去”。于軍這才意識到,自己的女兒沒有戶口本,不能坐飛機。
“孩子沒有罪,大人的錯,爲什麼要讓孩子來承擔?”如今,于軍住在父親單位分的老房子裏,窗戶上貼着“英語輔導”幾個紅字。每到週末,她的家教班都要從早8點開到晚8點,“爭取多教幾個補貼家用”。
她仍然爲有朝一日能獲得“被罰款”的機會而做着準備。
但在採訪中記者發現,悅悅的遭遇並非必然。在這一過程中,每個環節政策的制定者、執行者都有機會拉這個女孩一把。
黃溢智指出,在市級的《計劃生育條例》裏,對非婚生育的情況作出了“處理規定”,但在其上位法《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中,從未把未婚又單親而且是生育第一胎的人員列爲社會撫養費的徵收對象。
“我們在傳統道德上也許不能接受,但不該因爲一個道德評價剝奪媽媽的選擇,這是選擇權的問題,跟提倡不提倡沒有關係。”在她看來,從一開始,于軍就進入了政策陷阱。
廣東律師陸妙卿進一步指出,除了“非婚生視爲超生外”,“不繳納社會撫養費就不給上戶口”同樣缺乏任何上位法的支持。
“在地方,在‘一票否決制’的驅動下,落實計生工作最好的方法是什麼?就是用落戶作爲條件,但這實際上是一種連坐。”2012年年底,陸妙卿曾聯合其他29名女律師聯名致信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家衛計委和全國婦聯三部門,那一次他們要求取締的行爲是“以媽媽‘上環’作爲寶寶上戶的前置條件”。
事實上,早在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公安部就曾在一份關於戶口整頓工作的通知中,明確指出對未申報戶口的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准予登記,並不得將登記情況作爲行政管理和處罰的依據。這意味着,計劃生育政策外出生人口的父、母親只需要持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就可以在其戶口所在地爲孩子申報戶口。
然而,從來沒有人告訴過於軍“計生與落戶原來可以脫鉤”。于軍所在小區居委會主任也向記者證實,在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前夕,上面傳達給她的精神仍然是“繳納社會撫養費就能讓孩子落戶”。
饒有意味的是,于軍第一次瞭解“脫鉤的事”竟然是因爲轟動一時的張藝謀事件——不少人質疑張在沒有繳納社會撫養費的情況下如何完成孩子的落戶工作,但事實上,在《無錫市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戶口整頓工作方案》中,已經明確了“對於因超計劃生育、非婚生育、早婚早育、未辦理獨生子女證等原因未落戶的嬰幼兒,公安機關應當根據其父母或者監護人的申請,按規定登記常住戶口”。
“是不是隻有張藝謀才懂法?”于軍苦笑着說,“張藝謀事件”的爆發間接影響了她的女兒——她原本正在託人給悅悅辦一個農村戶口,風聲一緊,事情黃了。
讓弱者陷入困境,卻沒人需要爲之負責,這是很荒謬的一件事
最後一根壓倒于軍的稻草是那份“遙不可及的親子鑑定”。
據她向記者提供的錄音,街道計生科對於必須出示親子鑑定的解釋是,要根據男方的婚育狀況來決定社會撫養費徵收數額,“萬一他原來有孩子呢?一下子可能就差好幾十萬了”。在黃溢智看來,這無疑是于軍面臨的又一政策阻礙,“因爲你沒法證明,所以就必須給你一個有罪推定。從管理的角度,這是典型的懶政”。
在她看來,爲了提高執法效果,于軍走過的每一個行政環節都在自動擡高門檻,而最終後果的承擔者卻是一個4歲的孩子,“最後你發現,讓弱者陷入困境,卻沒人需要爲之負責,這是很荒謬的一件事”。
事實上,于軍的遭遇並非孤例。百度上的一個未婚媽媽貼吧,訪問量已超過31萬,總髮帖量超過17萬,而置頂的最熱帖子只有一個主題——辦戶口。于軍還加入了一個QQ羣,裏面大多是像悅悅一樣的計生黑戶,“最大的一個已經18歲了”。
2013年12月3日上午,包括黃溢智、陸妙卿在內的10名律師、學者向有關部門寄出一份聯名簽署的立法建議信。建議信稱:“全國很多地區,如福建、河北、江蘇、四川等省,均曾通過正式或非正式的方式,強調禁止將本轄區的戶籍登記工作與計生進行捆綁。”律師和學者們請求,對有關辦理戶口登記工作的規範性文件進行全面審查,廢除對出生人口的戶籍登記設置障礙(戶口登記與計生捆綁)的規定,“以實現戶籍登記的平等和無歧視化,保障公民生存發展權”。
然而,留給於軍的時間已經不多了,還有一年半悅悅就到了上小學的年紀。爲了外孫女的事情,悅悅的姥爺每週都要跑到街道計生科“等政策”。這個76歲的老人告訴記者,悅悅是塊“讀書的料”,別人要背七八遍才能記住的單詞,她背上兩三遍就沒問題了。他還記得,有一次自己指着關在籠子裏的小兔子問外孫女,“What colour is the rabit?”(這隻兔子是什麼顏色的?)悅悅馬上回答道:“It is gray!”(它是灰色的!)
在採訪中,于軍曾經向記者諮詢提起行政訴訟的可能性:“告官家能贏嗎?哎,再過段時間她就5歲了,不告不行了。”
“媽媽,8月份我再過一次生日就5歲了!”一旁的女兒突然接過話茬。
于軍擠出一絲笑容:“是啊,再過一年就要6歲了。”
“就能上學了!”悅悅高興起來。
于軍說,自己所做的最壞打算是在家裏教她讀書,但她沒有想好,該怎樣向女兒解釋“爲什麼不能去上學”。于軍講起這些時,悅悅就在她身邊安靜地畫畫——她還沒到能夠聽懂媽媽說話的年紀。在大部分時間裏,這個與西瓜太郎有着相同髮型的小女孩快樂極了。她喜歡白雪公主的貼畫,愛在院子裏騎自行車,並決心要在5歲的時候加入舞蹈班。她偶爾也會問于軍“我有爸爸嗎”,一旦得到肯定的答案,她就“高興得不行”,還準備“坐飛機、坐火車去找爸爸”。
只是在很偶爾的時候,當於軍在房間裏和父親商量下一步該如何是好的時候,悅悅會突然問起:“你們,又是在忙我的戶口嗎?”
萬幸的是,她還並不知道,“戶口”這個名詞意味着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