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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國資委網站消息,國資委發佈了《國資委關於認真做好2014年度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覈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在對央企的業績考覈中,從目標覈定、過程控制到考覈等級確定,都要體現對標原則,更加客觀地反映企業的經營成果。
通知指出,各中央企業要認真總結、細緻分析,抓住薄弱環節,不斷完善經濟增加值考覈體系。
一是將經濟增加值作爲主要指標納入企業考覈體系,進一步加大考覈力度。結合企業內部不同板塊、不同發展階段的特點,科學設定資本成本率和計算調整項。探索研究符合企業戰略定位和發展規劃的重大投資併購等資本佔用的處理方法,引導企業做強做優。
二是完善經濟增加值監測體系,定期分析預警關鍵驅動因素和考覈指標變化情況。參照行業和本企業歷史數據,及時把握經濟增加值變動趨勢,對戰略、運營、財務、內部控制等方面進行適時調整。
三是探索以經濟增加值爲基礎,以管理團隊、核心業務骨幹爲主要對象,依據考覈目標完成情況和價值貢獻大小,實施專項獎勵和中長期激勵。對損毀價值的,建立健全嚴格的約束機制。
四是結合企業實際,認真貫徹落實國資委《關於以經濟增加值爲核心加強中央企業價值管理的指導意見》,全面提升價值管理水平。
通知要求,各中央企業要在積極探索、努力實踐的基礎上,下大力氣推動對標考覈工作取得新的進展。
一是選取一定數量的國內外一流企業作爲標杆,藉助資本市場、行業協會等外部平臺和自身多種途徑,加強財務、運營、流程等方面數據的收集和維護,完善對標數據庫,推動對標工作逐步系統化、規範化、專業化。
二是在科學診斷和短板分析的基礎上,選取針對性和操作性較強的指標作爲對標內容,納入考覈。未開展對標考覈的企業,要抓緊制定工作方案,儘快組織實施。具備條件的企業,要進一步擴大對標考覈範圍。
三是創新對標考覈方法和成果應用。從目標覈定、過程控制到考覈等級確定等,都要體現對標原則,更加客觀地反映企業的經營成果。
通知稱,分類考覈是實現分類監管,更好地發揮國有企業功能作用的重要手段。各中央企業要高度重視、細緻研究、努力創新、不斷完善分類考覈的方式方法。
一是進一步明確企業的功能定位,在國資委覈定的主業範圍內,根據業務鏈條和經營領域,抓緊對政策性業務和經營性業務進行梳理,合理劃分業務類型和考覈分類。
二是根據所屬企業的功能作用和不同特點,在保持基本指標大體統一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分類指標設置,提高指標的針對性和科學性。對於政策性業務較重的企業,可將政策性業務作爲分類指標納入考覈,並適當提高考覈權重。
三是在確保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的前提下,針對所屬企業的不同類型及不同發展階段,確定不同的考覈目標。
通知強調,各中央企業要緊緊圍繞國有資本保值增值,抓好全員考覈工作,實現壓力層層傳遞,責任層層落實。
一是堅持考覈責任全覆蓋,對於任何股權形式包括混合所有制經濟,都要明確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的責任主體,積極探索與之相適應的考覈方式,確保考覈不留死角。
二是按照持續改進原則,不斷完善短板考覈。要緊緊抓住企業發展短板和管理薄弱環節,特別是在投資決策、經營規模、成本控制、風險防範等方面,加強考覈引導,着力提升發展質量。
三是國有獨資公司和控股公司要注意發揮董事會的作用,牢牢把握出資人導向,健全董事會考覈機制,履行好董事會考覈經營層的職責,指導監督經營層做好對各級企業和員工的考覈工作。
四是積極探索國有參股公司等其他混合所有制企業股權代表的考覈評價機制,使其忠實履職,依法維護出資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