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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關於取消、停徵和規範我市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意見》經市政府同意,昨日公開發布。根據《意見》本市將自2月1日起降低由市舊機動車交易市場管理辦公室徵收的舊機動車交易綜合服務費收費標準,將目前按照比例收取改爲按照定額收取。
按照新規,舊機動車交易綜合服務費根據舊機動車評估價格不同,分成七個檔次定額收費。10萬元以上的舊機動車交易綜合服務費統一確定爲600元,評估價格小於等於1萬元的該項費用確定爲50元。此前,根據津財綜[2000]10號文件,舊機動車交易綜合服務費按照舊機動車交易額的1%收取。對比來看,《意見》執行後,各個檔次的舊機動車交易綜合服務費均有大幅降低。
此次取消、停徵和規範的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還包括:1.取消由國土房管部門負責徵收的城鎮個人土地使用費項目。2.停徵由市質監部門負責徵收的產品質量監督檢驗費中的定期檢驗收費及其二級項目棉花監督檢驗收費。3.將人口計生部門負責徵收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費轉爲經營服務性收費。4.將建設交通部門負責徵收的煤氣增容費更名爲燃氣增容費。5.規範辦理證照收費行爲。負責辦理證照部門無論是否收取工本費,均不得向辦證申請人收取照相及複印材料等相關費用。辦理證照需要的照片,應由辦理證照部門明確規格標準,由辦證申請人提供。辦理證照部門不得自行收取、變相收取、委託社會機構收取工本費以外的任何費用。
該《意見》自2月1日起執行。市和區縣財政、發展改革(物價)部門將對不按規定取消或停徵收費的給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