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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管員的“貼條”行爲屬於執法,如果不能把握好尺度,會產生一些弊端。解決車輛亂停亂放,不僅要通過貼條來“堵”,更要通過增加停車位供給來“疏”
我家小區外的馬路,是車輛亂停放的重災區。前幾天路過,正好看到交通協管員忙着給違章停放車輛“貼條”。兩位協管員分工明確,一個負責蹲着寫條,一個負責站着拍照,忙得不亦樂乎。
可觀察了幾分鐘,我又覺得他們的“貼條”方式有些不對勁:面對道路兩旁停滿的違章車輛,他們並沒有一輛輛輪着“貼條”,而是有所選擇,跳過一些車輛。更想不到的是,一家商鋪的保安上前跟協管員說了幾句客氣話,他們就跳過了這家商鋪門前違章停放的車輛。看到如此選擇性“貼條”,感覺有些不爽。
車輛亂停亂放,成爲一些城市影響交通和形象的頑疾。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停車佔用非機動車道、人行道、消防通道等現象更爲突出。一般來說,車輛亂停亂放嚴重的區域,比如大型商場、中小學校以及大型社區附近,恰恰也是車流和客流比較大的區域。亂停亂放的車輛,不僅給交通秩序帶來更大壓力,而且威脅來往行人安全。亂停亂放,該管!不少城市聘請協管員,給亂停放車輛“貼條”,增加違規車主的成本,督促其將車輛停放到地下停車場等場所。“貼條”罰款的管理方式在一些地方確實收到一定效果。
然而,協管員的“貼條”行爲屬於執法,如果不能把握好尺度,會產生一些弊端。有權力的地方就有尋租空間。條子一貼,罰款一收,對部門來說就是一筆收入。罰單怎麼貼、啥時候貼、該不該貼,好像彈性很大:熟悉商鋪門前不貼、熟悉小區門口不貼、打過招呼的“關係戶”不貼……如此一來,以保障道路暢通和行人安全爲目的的“貼條”,很容易成爲執法人員或部門的尋租工具。
進一步講,治理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車輛亂停放現象,靠“貼條”就能解決嗎?恐怕不能。這些地方車輛亂停放的一個重要原因,是正規停車位相對短缺。貼條罰款可以規範車主行爲,但不能提高車位供給。如果只顧貼條,卻不能通過建設停車場等增加車位供給,無疑是讓車主陷入一個進退兩難的困局:停在馬路邊,屬於違章;可不停在馬路邊,又能停在哪兒呢?
解決車輛亂停亂放,不僅要通過貼條來“堵”,更要通過增加停車位供給來“疏”。在停車位供求失衡的區域,通過加快建設立體停車場等增加停車位供給,同時進一步完善信息服務,及時把附近停車場以及禁止停車區域等信息及時告知車主,爲他們文明停車營造更好的環境。
城市交通秩序整治屬於社會管理的一個具體方面,其管理方式是否科學,從一個側面反映了城市社會管理的綜合水平。希望以後選擇性貼條的管理方式少一些,合理、科學的管理方式多一些,從根本上解決車輛亂停亂放的問題,讓老百姓真真切切感受到管理的效果。
《人民日報》( 2014年03月28日1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