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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天津市水務局獲悉:爲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天津市政府於日前劃定地下水禁採區和限採區範圍,明確提出禁採區和限採區控制目標,並制定了7項措施嚴格地下水超採區管理,以進一步推進深層地下水壓採,修復保護地下水環境。
根據劃定的範圍,禁採區包括天津市內六區、環城四區外環線以內地區,武清區城區,濱海新區建成區、沿海防潮堤兩側各1公里範圍以及圍海造陸的全部陸域。自2015年1月1日起,限採區範圍內有地表水、淡化海水供水的地區劃轉爲禁採區。在禁採區範圍內,嚴禁新打開採井,現有機井嚴禁新增地下水取水量,現有開採井要切實採取措施封停。在限採區範圍內,地表水、淡化海水供水區域,原則上嚴禁新打開採井,已批准開採的單位嚴禁新增許可水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