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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今年起,我國全面推進政府購買服務改革。2月,本市出臺《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管理辦法》,提出向社會力量購買7大類286項服務事項。日前,市財政局又制發《關於推進和完善服務項目政府採購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政府採購人和採購代理機構應當按照服務項目分類的原則,採取不同方式進行服務項目政府採購。
《通知》將服務項目政府採購分爲三類。第一類爲保障政府部門自身正常運轉需要向社會購買的服務。如公文印刷、物業管理、公車租賃、系統維護等。第二類爲政府部門爲履行宏觀調控、市場監管等職能需要向社會購買的服務。如法規政策、發展規劃、標準制定的前期研究和後期宣傳、法律諮詢等。第三類爲增強國民福利,政府向社會公衆提供的公共服務。包括:以物爲對象的公共服務,如公共設施管理服務、環境服務、專業技術服務等;以人爲對象的公共服務,如教育、醫療衛生和社會服務等。
本市確定,第一類服務項目中相對通用且具有一定競爭條件的,應當按照政府採購相關規定,採取公開招標、邀請招標或競爭性談判方式實施採購。第二、三類服務項目中具有較強特殊性和複雜性且不具備競爭條件的,應當探索委託、特許經營、戰略合作等新型合同類型。或者採取大額項目拆分,新增項目另授的模式,將服務項目分別授予不同的承擔主體,有針對性地培育和發展多元承接主體。
目前,本市正在着手將一部分教育、衛生、諮詢服務、社會保障公共服務事項交民間組織承擔。負責此項工作的市財政局總經濟師趙家旺介紹:“過去政府要辦一些事務,就會成立事業單位,要人、要錢、要編制,以後政府不再養人,而是購買服務。比如,政府的各類諮詢部門,要通過招標聘請中介管理,這都屬於政府購買服務。”今明兩年,天津將重點在就業服務、基本養老、公共文化、環境保護、人民調解、法律援助、安置幫教、社工服務、公益宣傳等領域推行政府購買服務。凡屬事務性管理服務,原則上都要引入市場機制,政府通過合同、委託等方式向社會購買,實現由“養人辦事”向“以事定人”轉變。
本市政府購買服務的全面推開,意味着將有更多財政資金投入其中。趙家旺說,小到一張居家託養代金券,大到每天幾百萬噸的污水處理合同,都要按照公正、公開、透明的制度進行。2012年天津財政購買服務資金爲10億元左右,2013年增加到15億元,今年預算安排達到25億元,未來三年的增幅要在1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