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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邊檢機關獲悉,日前美國駐華大使館簽證中心發佈消息稱,將於9月12日調整某些非移民和移民簽證類別的申請費用。所有簽證申請人在調整生效之日起必須按照新的簽證費用支付。在國內支付給國家簽證中心(NVC)的移民簽證申請手續費除外,其將在開票日期生效。
如果是在9月12日之前支付的簽證申請費,在費用調低之後,無法退還費用。另外,費用調整之前所支付的簽證申請費將在新費用政策生效後的90天內繼續有效,具體爲:在9月12日前支付的簽證申請費,並且面談時間是在12月11日或之前,將不用支付新舊費用的差額;在9月12日前支付的簽證申請費,並且面談時間是在2014年12月12日或之後,將需要補繳新舊費用的差額。
按簽證類型,需要申請書的非移民簽證費用爲160美元,包括遊客、商務、醫療、學生等;需要申請書的簽證,費用爲190美元,包括臨時勞工或者培訓、運動員、演藝人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