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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福州9月30日電(記者沈汝發)國慶將至,福州市紀委通報了一批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被查處的公務人員。該市紀委將成立督查組,在全市範圍內明察暗訪,強化監督問責。
福清市白鴿山墾區管理中心主任林坤明違規領取補貼和公車私用。2013年8月—2014年7月,該中心以發放“崗位津貼”等名義,違規向5名管理幹部發放補貼46300元,其中林坤明分得13800元。此外,林坤明還存在違規駕駛公車上下班和公車私用等問題。福清市紀委給予林坤明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違規發放的補貼予以收繳,上繳國庫。
閩清縣廣電局局長陳軍輝違規用公款辦年會、違規開支。2013年1月,閩清縣廣電局舉辦過年會餐,在酒樓用餐17桌,開支費用8890元。3月,該局組織職工舉辦知識競賽抽獎活動,發放被套、毛毯等牀上用品,開支費用12400元。閩清縣紀委給予陳軍輝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責成該單位追回違規款項。
鼓樓區工商局屏山工商所所長陳守明私駕公車。2014年8月2日(星期六),陳守明私駕公車參加親戚聚會。市工商局給予陳守明行政警告處分。
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保安隊隊長陳唐春等人公車私用。2014年9月8日(中秋假日),陳唐春未經同意,擅自派車接送其本人、妻子及保安隊副隊長劉用光辦理私事。市中院對負有領導責任的行裝處副處長高雲予以通報批評;對負有直接責任的行裝處車管科科長洪武予以效能告誡;建議保安公司撤銷陳唐春保安隊隊長職務,對當日值班保安員黃威予以調離工作崗位;由行裝處向陳唐春和劉用光追繳公車使用費用;對駕駛員莊焱予以辭退處理。
福州市紅十字會駕駛員王紹林公車私用。2014年8月2日(星期六),王紹林駕駛公車到閩侯縣光明村辦私事。市紅十字會對王紹林進行辭退處理,並責令其退賠公車私用產生的費用。對負有管理責任的市紅十字會祕書長兼辦公室主任林怡進行通報批評。
福州市紀委表示,將緊盯國慶節這一重要時間節點,堅決剎住公款大吃大喝、公款贈送節禮、公款旅遊,黨員幹部出入私人會所、借培訓中心或機關食堂奢侈浪費、公車私用或私駕公車、利用婚喪喜慶斂財等不正之風。對頂風違紀者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曝光一起。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