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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名被告在公交車上吸煙、嘔吐被司機制止,心生不滿,對司機辱罵、擊打,致使公交車撞向路邊,車上多人受傷。河西區檢察院對這起以暴力妨礙駕駛員駕駛汽車、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提起公訴,被告人因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2014年4月,被告人何某晚上與朋友聚餐後乘坐公交車回家。在車廂內,何某旁若無人地吸煙,並直接在座位處嘔吐,造成其他乘客的困擾。公交車駕駛員王某制止其行為後,何某心生不滿,對王某進行辱罵、擊打。後來被告人何某甚至不顧其他乘車人的安全,用手擊打正在駕駛公交車的王某頭部、肩部,致使王某無法控制車輛,公交車撞向路邊,駕駛員王某及車內多名乘客受傷,公交車車窗玻璃破損。
經法院開庭審理,被告人何某認罪態度較好,且積極賠償被害人王某的損失,並得到其諒解,法院依法從輕處罰。最終何某因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檢察官提醒市民:乘坐公交車,應當遵守公共道德,不可為了方便自己而造成他人困擾。尤其在行駛的車廂內,不可因一時情緒激憤,妨礙司機駕駛車輛,否則不但可能傷及自身安全,甚至可能造成更加嚴重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