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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我們天津自貿區有哪些可複製推廣上海自貿區的稅收政策?
張健: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已經試點的稅收政策原則上可在天津自貿試驗區進行試點。其中促進貿易的選擇性徵收關稅、其他相關進口稅收等政策在具備條件的情況下僅限在試驗區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推廣。具體包括:
一是對註冊在試驗區內的企業或個人股東,因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等資產重組行爲而產生的資產評估增值部分,可在不超過5年期限內,分期繳納所得稅。
該項政策可解決投資重組中的企業和個人沒有現金流收入卻要按照稅法的規定繳納大額所得稅的問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非貨幣性資產投資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4]116號)已將該政策推廣至全國。
二是對試驗區內企業以股份或出資比例等股權形式給予企業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的獎勵,實行已在中關村等地區試點的股權激勵個人所得稅分期納稅政策。
該項政策比照北京中關村等地區有關股權獎勵個人所得稅試點政策,即財稅[2013]15號文件規定,對科技創新創業企業轉化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資比例等股權形式給予本企業相關技術人員的獎勵,技術人員一次繳納稅款有困難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覈,可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但最長不得超過5年。
三是實行選擇性徵收關稅。
對設在試驗區內的企業生產、加工並經“二線”銷往內地的貨物照章徵收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根據企業申請,試行對該內銷貨物按其對應進口料件或按實際報驗狀態徵收關稅的政策。
主持人:天津自貿區分爲海關監管區和非海關監管區,稅收政策有哪些區別?
張健:天津自貿區包括天津港片區、天津機場片區和濱海新區中心商務片區三部分,這三個片區既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又有非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在稅收政策上,對海關特殊監管區主要有:一是,國外貨物入區保稅;二是,貨物出區進入國內銷售按貨物進口的有關規定辦理報關手續;三是,國內貨物入區視同出口,實行退稅;四是,區內企業之間的貨物交易免徵增值稅和消費稅。
主持人:那麼,天津自貿區是否還有其他稅收優惠政策?
張健:除了全國統一的稅收優惠政策之外,爲支持天津北方國際航運中心核心功能區建設,按照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財稅〔2011〕68號、財稅〔2013〕106號文件規定,2015年12月31日前,對註冊在東疆保稅港區內的試點納稅人,提供的國內貨物運輸服務、倉儲服務和裝卸搬運服務實行增值稅即徵即退政策。
還有,對註冊在天津的保險企業從事國際航運保險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