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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這些天,昆明一女導遊嫌遊客購物少而大發雷霆、辱罵遊客的新聞引起人們關注。很多市民在對該事件表示憤慨的同時,也很關心如果自己遇到類似問題應該如何維權?市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相關負責人王鵬介紹,新《旅遊法》中明令禁止強制購物,如遇此類事件,遊客可保留證據,及時舉報。
據介紹,如果在旅遊途中發生強制購物情況,遊客首先要注意自身安全,避免正面衝突。可撥打當地工商、公安電話,等執法人員到場後再進行申訴。申訴時,注意保存相關證據資料,包括:所購產品、發票、錄音、錄像以及其他能夠蒐集到的證據。其次,要注意投訴的時效。遊客無論是投訴旅遊過程中存在強制購物,還是其他旅行社的違約行爲,都需要在旅遊結束之日起90天內向相關部門投訴,超期則無法受理。
王鵬提醒,低價旅遊團必然伴隨着行程中大量的購物活動,購物項目多,遊覽項目少,最終遊客在自費和購物上的消費往往大於團費本身。抱着省錢目的參加低價遊往往並不省錢,服務質量也欠佳,所以,遊客千萬不能貪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