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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總署7日宣佈,日前分別出臺了海關支持粵津閩新設自貿試驗區建設發展的三個《海關支持措施》,從全面複製推廣上海自貿試驗區經驗、服務國家“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服務自貿試驗區改革需求,以及實施海關監管制度創新和海關安全高效監管等方面,針對三個新設自貿試驗區分別擬定了5方面25條支持措施。
措施主要包括:創新海關監管制度,積極推進口岸部門綜合執法試點和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實行“一地註冊全國申報”制度,逐步建立涵蓋所有涉稅擔保業務、所有通關現場的稅收總擔保制度等;拓展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功能,在自貿試驗區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實施選擇性徵收關稅政策,支持自貿試驗區內其他形式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轉型爲綜合保稅區;支持自貿試驗區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企業開展融資租賃、境內外高技術、高附加值產品的維修、倉單質押融資業務和保稅展示交易等保稅服務業務;加大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力度,依法打擊走私。
根據粵津閩三個自貿試驗區不同的戰略定位,分別提出了支持廣東自貿試驗區發揮區域產業優勢,促進粵港澳海關合作,創新粵港、粵澳快速通關模式;支持天津自貿試驗區發揮輻射帶動作用,促進京津冀協同發展,完善海關多式聯運監管體系等;支持福建自貿試驗區閩臺經貿合作,促進對臺貿易便利化等措施。
同時,海關總署同步研究制定了相配套的《海關監管方案》,更好地規範海關監管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