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市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轉變政府職能工作方案
天津北方網訊: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2015年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轉變政府職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5〕29號)和全國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職能轉變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爲把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和轉變政府職能的改革向縱深推進,繼續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新突破,促進全市經濟社會持續平穩健康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爲指導,深入貫徹"四個全面"戰略佈局,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確定的任務要求,充分發揮戰略機遇疊加優勢,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堅持問題導向,圍繞阻礙創新發展的"堵點"、影響幹事創業的"痛點"和市場監管的"盲點",拿出硬措施,打好組合拳,協同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和轉變政府職能工作,不斷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推進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和服務型政府建設,努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二)工作目標。2015年,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和轉變政府職能工作,要適應改革發展新形勢、新任務,從重數量向提高含金量轉變,統籌改革,縱橫聯動,協同並進,堅持放權、監管、服務並重。通過繼續取消含金量高的行政審批事項,徹底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類別,大力簡化投資審批,實現"三證合一"、"一照一碼",全面清理並取消一批收費項目和資質資格認定,出臺一批規範行政權力運行、提高行政審批效率的制度和措施,推出一批創新監管、改進服務的舉措,全面實行一份清單管邊界、一顆印章管審批、一個部門管市場、一支隊伍管執法、一個平臺管信用、一份單卡管通關、一套體系管廉政、一個號碼管服務、一包教材管培訓、一本綠卡聚人才等"十個一"改革,爲企業鬆綁減負,爲創業創新清障搭臺,爲促發展、惠民生、上水平提供有力支撐。
二、主要任務
(一)深入推進行政審批改革。
按照清權、減權、曬權、制權的思路和要求,再取消一批"含金量"高的行政審批事項,制定權責清單,發佈2016版天津行政許可目錄清單;將直接面向基層、量大面廣、基層實施更方便有效的行政許可事項,最大限度地下放到基層審批。再減少一批由中介機構提供的審批要件。摘掉中介機構的"紅頂"。制定並公佈天津市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推行行政審批中介機構誠信檔案制度,構建以行政審批管理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和行政許可實施部門分工負責的中介機構提供行政許可前置要件評價考覈體系,並將結果向社會公示。依法規範審批部門行政許可實施行爲,對保留行政許可事項的設定依據、申請條件、申請材料等內容,再逐項進行新一輪清理和規範。實行集中受理、接辦分離改革,年底前,區縣行政審批局設立專門集中受理窗口,對外統一接收申請材料,統一送達行政許可結果。清理投資項目聯合審批事項的申請條件和申請材料,再造聯合審批流程,實施分階段聯合審查、聯合審圖、聯合踏勘、聯合驗收。加快推進行政許可網上審批辦理,推行在全市統一的行政許可網上申報、受理、審覈、審批。
全面推行行政審批材料電子要件,建立行政審批信息電子數據檔案庫,建立申請人基礎信息和主要要件電子文本上傳機制,解決同一部門和部門之間針對同一申請人重複提交相同要件等問題。全面推行行政許可信息公開,完成行政許可服務短信平臺升級,建立行政許可服務微信平臺,實現行政許可服務全過程透明運行。優化企業設立聯合審批流程,年底前實現"一照一碼"。逐步將企業變更涉及的各項審批及手續納入聯合審批流程;在各區縣行政審批局和自貿區,最大限度地實行一個窗口一次全部受理企業註冊事項和前後置審批事項,同時或順序發放營業執照和許可證。推行企業"一證一章一票"一天辦結,7月底前在自貿區先行實施企業設立"一證一章"與國稅部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發票領用等涉稅服務事項同步受理,1天辦結企業設立和涉稅服務事項全部審批及手續,年底前在全市總結推廣。
(二)深入推進投資審批改革。
推進投資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縮小我市企業投資項目覈准範圍,下放審批權限,落實部門協同放權,進一步加強限時辦結。大幅減少投資項目前置審批,屬於企業經營自主權的事項,一律不再作爲前置條件;對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爲前置條件的,一律不再作爲前置審批;覈准機關能夠用徵求相關部門意見方式解決的事項或能夠通過後續監管解決的事項,一律不再作爲前置審批。規範前置中介服務,除特殊需要並具有法律法規依據外,有關部門一律不得設定強制性中介服務,不得指定中介機構;編制行政審批所需申請文本等工作,企業可按照要求自行完成,也可自主委託中介機構開展,行政機關不得干預;行政機關委託開展的評估評審等中介服務,要通過競爭方式選擇中介機構,一律由行政機關支付服務費用並納入部門預算,嚴格限定完成時限;進一步規範中介服務市場秩序。推進並聯審批,除規劃選址、用地或用海預審兩項前置審批(重特大項目還需環評或海洋環評審批作爲前置條件)外,其他確需保留在項目開工前完成的審批事項,與項目覈准實行並聯辦理;對於在同一階段同一部門實施的多個審批事項予以整合,實行一次受理、一併辦理。探索投資項目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加快制定權力清單、責任清單,用剛性制度管權限權,接受社會監督。運用大數據和互聯網等技術手段加強監管,加快信息資源開放共享,建立工作機制和網絡系統,打破信息孤島,推動國家和我市之間的縱向貫通、我市各相關部門間的橫向聯通,實現"制度+技術"的有效監管。
(三)深入推進職業資格管理改革。
全面清理規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對我市現行有效的職業資格認定項目的設置依據、實施承辦部門(機構)進行彙總、梳理,並按照職業准入類、職業水平評價類進行分類;根據人力社保部制發的職業資格清理規範目錄,對我市現行有效職業資格許可認定事項進行逐項覈對,將不符合目錄的事項進行清理,並向社會公佈。推進規範職業資格設置,對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等准入類特定職業(工種),依法設置行政許可類職業資格;對社會通用性強、專業性強、技能要求高的職業(工種),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按照人力社保部制定的職業標準,完善能力水平評價制度(非行政許可類職業資格);對重複交叉設置的職業資格,按照人力社保部規定要求逐步進行歸併。清理規範職業資格考試、鑑定,確保職業資格考試、鑑定等活動與舉辦單位(機構)的性質和職能一致,不得使用含義模糊的名稱或假借行政機關名義開展此類活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規範職業資格考試、鑑定,切實加強管理;立即停止開展已經確定清理的職業資格考試、鑑定活動。加強證書印製、發放及管理工作,嚴格規範證書樣式和"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職業資格"等字樣和國徽標誌的使用;嚴厲打擊違法違規印製、濫發證書等活動。構建面向全社會、符合各類專業技術人員特點的人才評價體系;做好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制度與工人技術等級考覈制度的銜接,建立健全面向全體技能勞動者的多元評價機制;會同行業和社會組織管理部門,共同研究完善職業資格證書管理制度,充分發揮行業管理部門和社會組織作用,逐步形成統一規劃、規範設置、分類管理、有序實施、嚴格監管的職業資格管理機制。建立職業資格管理長效監管制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健全"培訓和鑑定分離"的職業資格證書監督管理體制,強化"考監分設"的職業技能鑑定監督管理模式,建立健全職業資格日常監督管理機制。
(四)深入推進收費管理改革。
堅決取締違規設立的收費基金項目,凡沒有法律法規依據、越權設立的,一律取消;凡擅自提高徵收標準、擴大徵收範圍的,一律停止執行。清理規範按規定權限設立的收費基金,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務或體現一般性管理職能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取消政策效應不明顯、不適應市場經濟發展需要的政府性基金;對收費超過服務成本,以及有較大收支結餘的收費和基金,降低徵收標準;整合重複設置的收費基金;清理規範具有強制壟斷性的經營服務性收費,凡沒有法定依據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項目及收費一律取消;不得將政府職責範圍內的事項交由事業單位或中介組織承擔並收費。整頓規範行業協會、商會收費,堅決制止強制企業入會並收取會費,以及強制企業付費參加各類會議、培訓、展覽、評比表彰和強制贊助捐贈等行爲;嚴禁行業協會、商會依靠代行政府職能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清理規範後保留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和實行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實行收費目錄清單管理,公佈全國性、中央部門和單位及省級收費目錄清單和政府定價清單;開展收費監督檢查,查處亂收費行爲。
(五)深入推進商事制度改革。
落實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全面實施《天津市改革工商登記制度方案》,並出臺《許可經營項目籌建登記實施辦法》、《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實施辦法》等六個配套文件。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我市實行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登記制度的意見》(津政辦發〔2015〕14號),將原來向原工商、質監和國稅、地稅4個部門提交申請材料,改爲在同一窗口通過一次申報,一次性領取載有組織機構代碼、稅務登記證號的營業執照;企業設立"一天一證一章",實現一天內辦結"三證合一"營業執照和公章。落實"一證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密切關注頂層設計進展情況,積極爭取工商總局、質監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和稅務總局的支持,推進天津"一證一碼"登記制度改革。推動落實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建設,建立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管理機制,建立目錄管理、風險分類、隨機聯查等制度;加強市場主體信用信息歸集公示,推動企業自主公示信息。按照《天津市市場主體信用風險分類暫行辦法》,以公示的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爲依據,對市場主體進行信用風險的分類標註,並向社會公示。建立隨機抽取企業和檢查人員的"雙隨機"抽查機制,明確一企一表,一表共享的檢查方法,推行政府領導、聯合檢查的工作方式,實施結果回填、信息公示的信用約束手段。
(六)深入推進教科文衛體管理體制改革。
協調推動教科文衛體領域簡政放權、轉變職能、增加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供給的措施,實施《關於加快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實施意見》(津黨廳〔2015〕35號)及《天津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實施標準(2015-2020年)》;研究制定我市體育領域創新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改革的意見,爲完善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打好基礎;深化科學、規範、優化、統籌的科技計劃管理體制和制度改革,完善科技計劃項目管理全流程信息系統,加強科技成果信息庫公共服務能力建設,拓展大型儀器共享服務。研究加強對教科文衛體領域取消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事中事後監管措施,逐項檢查事中事後監管措施是否及時有力有效,是否存在監管漏洞和銜接縫隙,對發現的問題逐項整改;對教科文衛體領域現有行政審批事項進行全面梳理,再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審批事項,協調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延伸政府服務,推動衆創空間建設,主動開拓爲企業和羣衆服務的新形式、新途徑,營造良好的創新創業環境,建立衆創空間服務專員工作機制,組建服務專員團隊,派駐衆創空間,實現政府服務職能的"最後一公里"延伸;改革高校職務科技成果管理制度,落實我市關於科技成果使用、處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試點相關政策,深化高校科技創新成果轉化中心建設,構建科技成果轉化專業服務鏈,深化高校科技創新工程,探索建立服務教師科研成果轉化經紀人制度;實施大學生創業引導計劃,加快建設和認定一批高校衆創空間,建立大學生就業創業與重點產業對接機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市各區縣、各部門要按照國務院總體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視,勇於擔當,切實推進本區縣、本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轉變政府職能改革。要切實提高推進改革的效率,建立完善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職能轉變工作推進機制,明確各項改革任務的責任分工和時間進度,將任務分解到位、責任到人、紮實推進,確保改革舉措落地生根。要明確獎懲機制,對主動作爲的予以激勵,對落實不力的實施問責,以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風,確保改革有進展、有突破、有實效。
(二)加強統籌協調。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和全局觀念,密切協作、協調聯動、相互借鑑,勇於探索創新,敢於率先突破。市推進職能轉變協調小組(以下簡稱協調小組)要切實發揮統籌指導和督查落實作用,積極探索,主動作爲,明確改革重點,制定有力措施,切實解決企業和羣衆反映強烈的問題;要加強改革進展、典型做法、意見建議的溝通交流,堅持問題導向,針對改革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和前瞻性、長遠性問題,進行深入調研,提出對策建議;對出臺的重大改革措施,要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規範"三重一大"決策工作的意見》(津政發〔2015〕6號)科學決策,特別是要組織開展第三方評估;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確保重大改革措施得到落實;要配合各項改革,做好法律法規起草、修訂、審覈、清理等工作;要充分發揮決策諮詢智力支撐體系優勢,對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轉變政府職能事項進行專家評估,加強理論研究。協調小組各專題組要發揮牽頭作用,協調解決好跨部門跨領域的問題;各功能組要充分發揮保障作用,從聯絡協調、監督檢查、法律審覈、評估建議等方面,確保各方面改革工作穩步推進;協調小組辦公室要做好服務,與各專題組、功能組加強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強跟蹤指導。各專題組、功能組要注重對各區縣改革工作的跟蹤和指導,積極搭建交流推廣平臺;及時研究解決"接、放、管"和服務中的重點難點問題,爲推進改革掃除障礙;加強對各區縣人民政府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職能轉變工作的考覈,完善考評機制,切實推動基層政府職能轉變,着力解決"最後一公里"問題。
(四)加強輿論引導。要及時發佈權威改革信息,迴應社會關切,引導社會預期。加強改革舉措的解讀宣傳,凝聚改革共識,形成推動改革的良好輿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