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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坊間流傳的央行將爲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設限”的消息終於坐實。日前,央行開始就《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向社會徵求意見。根據徵求意見稿,市民以後開立支付賬戶將嚴格實行“實名制”,而大多數的賬戶餘額付款都可能要受到單日最多5000元、一年最多20萬元的限制。
開戶先“看”身份證 用暱稱不行了
用暱稱在支付機構開戶以後行不通了,徵求意見稿此次特別強調支付賬戶的開立要實行“實名制”。也就是說,以後市民辦理開戶,支付機構會先把市民的身份基本信息記錄下來,同時還要通過三個以上的外部渠道進行多重交叉驗證。
而這還只是開戶的基本要求,如果市民要開立能使用餘額進行消費、轉賬併購買投資理財產品的綜合類支付賬戶,就要到支付機構或其合作機構以面對面方式完成身份覈實,否則就需要通過五個以上外部渠道對身份信息進行驗證;如果只是通過三個以上、五個以下的外部渠道進行身份驗證,市民就只能開立消費類支付賬戶,那樣就只能用賬戶餘額消費或者轉賬到自己的銀行賬戶,而不能購買投資理財產品。
即使市民擁有了綜合類支付賬戶,除了向自己的銀行賬戶轉賬,名下所有支付賬戶的餘額付款一年總共不能超過20萬元。如果市民只有消費類支付賬戶,那麼名下所有支付賬戶的餘額付款交易一年10萬元“封頂”。如果市民感覺這個限額不夠用,就只能選擇“商業銀行網關支付”、“銀行卡快捷支付”等模式,通過銀行賬戶辦理。
不用數字證書和電子簽名 一天最多支付5000元
徵求意見稿將支付指令驗證要素分成三類,一類是靜態密碼,一類是數字證書、電子簽名及一次性密碼,還有一類是指紋等生理特徵要素。以後,支付機構可能會採用“靜態密碼+數字證書”、“一次性密碼+指紋”、“靜態密碼+指紋”等多種驗證要素組合方式,對使用賬戶餘額付款進行指令驗證。
使用不同的指令驗證方式,市民使用賬戶餘額付款的限額也將有不同。徵求意見稿規定,如果採用包括數字證書或電子簽名在內的兩類以上驗證要素,單筆、單日累計限額就可以由支付機構和市民自行約定;如果雖然也採用了兩類以上驗證要素,但不包括數字證書和電子簽名,那麼單日累計限額爲5000元。這樣一來,市民使用沒有數字證書和電子簽名的手機付賬,買“大件”就難了。
爲了讓市民能在小額支付時快速“通關”,支付機構也可以只採用一類驗證要素甚至根本不驗證,但這樣單日支付總共不能超過1000元,並且支付機構要對交易風險“無條件全賠”。
賬戶充值不能用信用卡
借用支付賬戶將信用卡“套現”的路以後走不通了。徵求意見稿規定,給支付賬戶充值,市民只能用自己的銀行借記卡,不能用信用卡。從支付賬戶向借記卡裏轉錢,也只能轉到市民提前指定的一張本人的借記卡中。徵求意見稿還特別規定,辦理這種轉賬,沒有“封頂”限額。不過,市民想要用自己的支付賬戶給別人的借記卡轉賬,可就行不通了,只能先把錢轉到對方的支付賬戶,再由對方自行轉入借記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