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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今天起,本市各不動產登記機構開始正式受理不動產登記申請,核發“不動產證”。記者從天津國土房管局登記中心獲悉,與市民熟悉的房產證相比,“不動產證”內容更詳細,對使用年限進行了明確規定“起和止日期”和房屋取得價格。今後,新版證書和舊版證書在一段時間內並行有效,等到需要進行房屋產權變更或買賣房屋時再逐步更換爲新的不動產登記簿證。
房產證不再頒發
據瞭解,不動產登記涵蓋的範圍包括了集體土地所有權,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所有權,森林、林木所有權,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地役權,抵押權,以及法律規定需要登記的其他不動產權利,但小產權房不在登記範圍內。今後,市民熟悉的《房地產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他項權證》《林權證》《海域使用證》等證書都不再頒發,將統一頒發《不動產權證書》和《不動產登記證明》。
專屬唯一“身份證號碼”
與原來的房產證等不動產權屬證書相比,新的《不動產權證書》增加了鐳射區,並增加了不動產單元號,這相當於不動產權利專屬的唯一“身份證號碼”。除了權利人、共有情況、坐落位置等信息,《不動產權證書》還增加了使用期限、取得價格和分攤建築面積等內容,信息更加透明。
今後市民買賣房產,或者申請不動產權利變更,就需要前往指定的不動產登記事務中心申請領取不動產權簿證。據瞭解,不動產登記簿證包含不動產登記簿、不動產權證書和不動產登記證明。其中,不動產登記簿由登記機構管理,記載事項與《不動產權證書》一致,不動產權證書就相當於現在的房產證,而不動產登記證明則相當於現在的《他項權證》。
分爲單一版和集成版
如果市民名下有多套房產是否需要領取多個證書?據瞭解,《不動產權證書》包括單一版和集成版兩個版本,集成版用於記載同一權利人在同一登記轄區內享有的多個不動產單元上的不動產權利。比如某市民有兩套房產在同一宗土地上,則兩套房產登記在同一個不動產登記簿證上,也就是集成版證書;如果兩套房產在不同的宗地上,則仍登記在兩個不動產登記簿證上,也就是單一版證書。在推廣初期,將會主要採用單一版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