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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今天上午,天津市不動產登記局舉行掛牌儀式,在現場爲第一批權利人發放了不動產權證書。上午,各區縣也舉行區縣不動產登記分局掛牌儀式,標誌本市不動產登記工作全面啓動。
掛牌儀式後,市民馮先生拿到了編號爲D12000007797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這是本市今天上午頒發的首個不動產權證。
市國土房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本市今起全面啓動的不動產統一登記呈現四個亮點:一是下放部分登記權限,實現轄區內辦理。將與企業、羣衆密切相關的國有土地房地初始登記、在建工程抵押、土地變更登記等權限,由原來的市房地產登記中心下放到各區縣不動產登記事務中心,方便企業就近辦理、就近查勘現場,大大節約辦件時間和資金成本。二是各類登記業務在統一大廳辦理。實行一個行政轄區內各類不動產登記(除涉及國防、軍事、國家安全和保密單位的登記以外)由統一登記經辦機構辦理,改變了過去土地和房屋、林權、海域使用權登記分散辦理的狀況。三是簡化辦件程序,提高效率。整合集體土地使用權和集體土地上房屋產權登記業務,實現一次申請、一次辦結,改變了以往需在土地、房管兩個部門“來回跑”的狀況。四是優化交易登記流程,做到無縫銜接。明確對於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二手房協議打印等房地產交易手續,與不動產登記實行一個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務,一體化辦理,實現交易管理和登記的無縫對接。
從今天起,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核發《不動產權證書》和《不動產登記證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按照國家規定予以5年過渡期。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前依法核發的各類不動產權屬證書、登記證明繼續有效,權利不變動,原證書不強制更換。今天以前已經受理房地登記申請尚未完成制證的,核發《不動產權證書》和《不動產登記證明》;已經受理森林和林木以及海域登記申請的,原受理單位按原登記政策在原登記系統上辦理有關登記,繼續核發《林權證》《海域使用權證書》。據介紹,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既降低了政府行政成本,也方便了企業、羣衆辦理,維護不動產交易秩序和交易安全,保障不動產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不動產獲唯一“身份證號碼”
增加使用期限、取得價格和分攤建築面積等項
今天上午,剛剛掛牌成立的天津市不動產登記局的負責人接受記者專訪時介紹,與市民熟悉的原來的房產證相比,今起發放的《不動產權證書》增添了諸多新內容,尤其是讓不動產有了唯一的“身份證號碼”。
據介紹,《不動產權證書》內容更詳細,增加了鐳射區,防僞更科學。與以往的房產證相比,最大的區別是增加了不動產單元號,每個不動產單元具有唯一代碼,採用七層28位層次碼結構,由宗地(宗海)代碼與定着物代碼構成,必須通過測量等手段使之從空間上相互區分,這是全國範圍內不動產唯一的“身份證號碼”,通過《不動產權證書》上的不動產單元號可以鎖定不動產的宗地信息。
此外,《不動產權證書》還增加了使用期限、起止日期、取得價格和分攤建築面積等內容,信息更加透明。其中,使用期限是指土地使用權和海域使用權期限,房屋所有權本身不存在使用期限問題。
新舊證書一段時間內並行有效
房產證無需特意換新證
市民手中原來的房產證需不需要立即換新證呢?天津市不動產登記局負責人介紹,可以換也可以不換,市民無需特意更換新證。
從今天起,本市各不動產登記機構正式受理不動產登記申請,核發“不動產證”。今起市民買賣房產或申請不動產權利變更等登記業務時,需要前往指定的不動產權證發證機關領證。不動產登記簿證包含不動產登記簿、不動產權證書和不動產登記證明。其中,不動產登記簿由登記機構管理,記載事項與《不動產權證書》一致,不動產權證書就相當於現在的“房產證”,而不動產登記證明則相當於現在的《他項權證》。
如果市民房產不涉及變更、交易等事項,不需要特意去更換成新證。因爲新版證書和舊版證書在今後一段時間內並行有效,市民可以等到需要進行房屋產權變更或買賣房屋時再逐步更換爲新的不動產登記簿證。
同宗土地兩套房可領一個產權證
記者從上午掛牌成立的天津市不動產登記局現場採訪獲悉,未來本市同一宗土地上的兩套房,可領一個不動產權證書。
據介紹,新的《不動產權證書》包括單一版和集成版兩個版本,集成版證書用於記載同一權利人在同一登記轄區內享有的多個不動產單元上的不動產權利。比如某市民有兩套房產在同一宗土地上,則兩套房產登記在同一個不動產登記簿證上,也就是集成版證書;如果兩套房產在不同的宗地上,則仍登記在兩個不動產登記簿證上,也就是單一版證書。在推廣初期,將會主要採用單一版證書。
不動產登記≠徵房產稅
今天上午,天津市不動產登記局負責人接受記者採訪時介紹,不動產登記能摸清樓市“家底”,但與傳言的徵收房地產稅沒有直接關係,也不會對房價產生影響。
據介紹,不動產登記制度的實施,主要是理順各類不動產的權屬關係,保護不動產權利人的合法權益,規範社會市場交易,方便企業羣衆辦理手續。不動產登記是房地產長效調控機制的最基礎內容,而稅收問題要根據稅法有關要求,依稅收法定原則,由國家依法決定。因而不動產登記不等於會收房地產稅,兩者沒有直接關係。同樣,這次不動產登記制度並不是以打壓房價爲目的,房價與不動產登記也沒有直接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