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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昨日從市環保部門瞭解到,2015年本市環保法治建設取得明顯成效,不僅進一步完善了環保法規、標準和政策體系,還加大了環境違法案件查處力度。2015年全年,全市共檢查企業34326家次,立案1472起,共處罰款8613.17萬元,處罰金額爲2014年的5倍;全市移送公安部門涉嫌行政拘留案件6件,移送環境污染犯罪案件26件。
在加強環境立法方面,2015年,《天津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及相關配套辦法正式實施,《水污染防治條例(審議稿)》已通過市人大常委三次審議;《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等5項地方標準頒佈實施,《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污水綜合排放標準》等9項地方標準和技術規範待徵求意見;印發《關於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實施意見》《關於辦理環境污染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等政策性文件。
在嚴格環保執法方面,全市環境監察系統鐵腕治污,全市全年共出動執法人員63489人次,檢查企業34326家次,立案1472起,下達處罰決定858起,下達責令改正決定1345起,共處罰款8613.17萬元,處罰金額爲2013年的8.5倍、2014年的5倍;全年全市實施查封扣押18件,實施按日連續處罰25件,移送公安部門涉嫌行政拘留案件6件,移送環境污染犯罪案件26件。
在深化合作聯動方面,跨部門跨區域環保立法、執法、司法更加順暢。《京津冀區域環境保護率先突破合作框架協議》正式簽署,“京津冀環境執法聯動工作機制”正式建立,明確將共同編制《京津冀區域環境污染防治條例》,建立區域協同的污染物排放標準體系,逐步統一區域環境准入門檻,針對跨區域、跨流域的環境污染以及區域性環境問題,集中時間開展聯動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