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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昨天從天津市環保局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爲貫徹落實新《環境保護法》,進一步鼓勵公衆積極參與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嚴厲查處各類環境違法行爲,天津制定了新的《天津市環境違法行爲有獎舉報暫行辦法》,增加了有獎舉報的渠道,擴大了有獎舉報的範圍,提高了舉報的獎勵額度,市民舉報環境違法行爲最高可獲5萬元獎勵。
新的暫行辦法對環境違法行爲有獎舉報途經、範圍、金額及審批手續等進行了完善和優化。一是拓寬了有獎舉報途徑,在原先電話舉報、來信來訪舉報、網絡舉報和政務微博舉報的基礎上,增加微信舉報;二是擴大了有獎舉報範圍,將篡改、僞造監測數據等逃避監管的行爲也納入有獎舉報範圍;三是提高了舉報獎勵金額,由原來的200元、1000元、2000元和5000元分別提升到200元、2000元、5000元和50000元;四是簡化了審批手續,提升了獎金兌現和發放的效率。
自2015年天津市環境違法行爲有獎舉報制度實施以來,廣大市民積極參與,舉報環境違法行爲,提供相關線索,協助查處了一批環境違法行爲,有效地發揮了人民羣衆對環境違法行爲的監督作用。新暫行辦法的實施,將進一步提升公衆參與環境保護的積極性和監督環境違法行爲的便捷性,形成全民參與治污行動、全民建設美麗天津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