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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景嶺,男,漢族,1954年9月出生,大學文化,天津市環境保護局原總工程師、國家環境保護惡臭污染控制重點實驗室主任,教授級高級工程師、教授,博士生導師,第十四屆農工中央委員會委員,農工黨中央生態環境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農工黨天津市委會第八屆、第九屆、第十屆副主委,第十一屆、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天津市政府參事。包景嶺致力於環境保護研究工作近40年,在環境規劃、環境管理與污染防治等方面有突出業績。多年來,他充分利用專業優勢,在參與國家立法和民主黨派參政議政工作方面作出了突出的貢獻。2006年,被天津市人民政府評爲天津市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先進個人。2008年,被評爲國務院特貼專家。2010年,主持完成的“渤海灣天津海域海水淡化環境影響分析評估及總量控制研究”獲天津市科技進步二等獎。2011年,參與完成的“典型海岸帶河口生態系統生景重建技術與示範”獲2011年環保部科學技術三等獎。2012年,主持完成的“循環經濟型企業關鍵技術研究應用”獲天津市科技進步二等獎。主持完成的“新型生態城市系統構建技術和規模示範研究”獲環保部科學技術三等獎。2013年,主持完成的“關於建立環渤海區域環境安全預警和應急中心的調查研究”獲天津市第十三屆社科獎三等獎。
包景嶺積極履行參政黨黨員的職責,所提建議得到李克強同志的重要批示。無論作爲全國人大代表,還是農工黨市委會的副主委,包景嶺要求自己拿出的每一份意見、建議都必須基於紮實的調查研究,多年來他向全國人大提交建議案50餘篇,並得到有關部門的採納與支持,向農工黨中央、農工黨天津市委會提出建議、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百餘件。在環境污染防治方面,他曾提出很多建議。比如關於京津冀大氣聯防聯控、建立環渤海區域環境安全預警和應急中心、制定惡臭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等多項建議案,以全國人大代表身份提交全國人大。特別是針對環渤海周邊環境安全方面,幾年前,在農工黨中央的支持下,他組織農工黨天津市委會環保支部、三省一市專家等,沿環渤海周邊進行了深入的調查和研究,從環渤海地區產業分析到環境風險源的普查,從組織環保專家座談到聯合海洋、海事等多部門蒐集現有環境預警和應急信息,再到報告的撰寫,每個環節都至關重要,布點、採樣、送樣、分析、出報告,每一個步驟包景嶺都親自參與、認真負責。爲了確保每一個數據的準確真實性,他和團隊的普通成員一樣忘我工作,實地走訪天津濱海新區、遼寧沿海經濟帶、河北曹妃甸以及山東半島等環渤海區域,長期勘探現場、監測海洋污染物。承擔調研的那段日子,包景嶺常常一天幾頭跑,既要隨時追蹤團隊成員的完成進度,又要不斷找尋環境監測中遇到困境的解決辦法,還要處理環保局的一些日常工作和突發狀況,最忙的時候,晚上還要到媒體做訪談節目。這些工作有的繁雜,有的耗心思、花時間,包景嶺只好分秒必爭,合理妥善安排各項工作。從前期的調研分解計劃,到中期工作報告的起草,到最後十萬餘字環渤海區域環境安全預警和應急的報告的定稿,包景嶺帶領團隊圓滿完成環渤海區域環境安全的調研,提出成立環渤海區域環境安全預警和應急中心的建議,建議配備專職的環境應急管理和技術人員,構建專業的信息平臺,負責環渤海區域環境安全預警、應急的深入研究和日常監管工作,並構建高度集成的數字化突發環境安全事件預警和應急平臺。該建議上報後被刊登在中共中央統戰部《零訊》上,得到了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同志的批示。按照李克強同志的批示,國家環保部對該建議高度重視,進行了認真研究並給予了具體的答覆。
包景嶺認真履行全國人大代表職責,參與立法方面建議案的編寫工作。當前,大氣環境問題受到全社會廣泛關注,而大氣污染物呈現出向複合型污染轉變等新特點,《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因時而進行了修訂,包景嶺對此法(修訂草案)提出了多項建議,如增加農業污染以及揮發性有機物、氨污染的防治;要在沿海地區要設置船舶大氣污染排放控制區,進入排放控制區船舶必須滿足排放控制區標準要求;以及“對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污染排放狀況進行遙感監測、在用船舶排放污染物超過排放標準的,由海事部門責令限期維修達標”等。然而在立法初期,這些建議卻沒有被採納,但他沒有灰心,他自信這些建議都是經過各地走訪調研,辛苦研究得到的數據,在他多方聯繫爭取之下,並與相關部門進行深入溝通,最終這些建議在國家法律文本中全部被採納。
在環境立法方面,包景嶺直接參與了《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的幾點修改建議》、《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的幾點修改建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行政處罰條款的議案》、《關於加快我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工作的建議》、《關於將<綠色消費促進法>納入新一屆全國人大立法規劃的建議》、《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修正案(草案)>(2013年6月14日稿)的幾點修改建議》、《關於<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的議案》等10篇立法方面建議案的編寫工作。
他還結合自身在環境管理第一戰線上的工作經驗,不僅對即將出臺和已有的法律不斷提出建議加以完善,還對我國在環境立法中的空白區域也十分關注。他幾次談到,環境保護不僅針對生產環節,對產品的生產、使用、運營、回收再利用的全生命週期都應當進行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約束。爲此,他投入了大量心血在循環經濟促進法、清潔生產促進法,再到綠色消費促進法等多項法律。特別是綠色消費促進法,他曾三度提交建議案。早在2008年“兩會”期間,包景嶺就提出要儘快開展《綠色消費促進法》的立法準備,從法律法規角度保障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又在2013年,隨着循環經濟促進法和清潔生產促進法的相繼出臺,他再度建議將《綠色消費促進法》納入新一屆全國人大立法規劃。然而,由於當時因爲未能找到負責立法和執法的部門,也未提出法律框架體系,所以未能列入法律規劃,但該建議案已經引起相關部門重視,同時獲得國家發改委的迴應。雖然建議得到重視和迴應,但包景嶺卻未曾停下腳步。他再次帶領自己的博士生與農工黨環保支部成員組成研究小組,開展了更爲深入的研究,響應五大發展理念中的綠色發展理念,呼應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從綠色消費領域,提出了綠色消費促進法的立法依據和法律框架,以及更爲詳細的立法內容與方案,並在2016年的全國“兩會”第三次提交建議案。
包景嶺關注民生,爲推動實現“藍天碧水”矢志不渝。他認爲,“防治大氣污染需要關注民生。”在“十二五”期間,惡臭污染尚未列入環保重點。當時,他任國家環境保護惡臭污染控制重點實驗室主任,意識到惡臭是典型的擾民污染,也是當前我國城鎮居民投訴最強烈的環境問題之一。爲此,他提出《關於加快制定我國惡臭污染防治總體規劃與技術政策的建議》,被列入國家“十二五”規劃和環保專項規劃,並得到環保部和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2015年全國“兩會”期間,他帶去了7份建議,內容涉及對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的建議、推進農村和農業廢棄物全資源化利用的建議、強化沿海港口及大型船舶大氣污染控制的建議、以“電能替代”緩解大氣污染的建議等,每一份都與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息息相關,都與人民生活息息相關。
尤其是在天津港“8·12”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發生後,他共出席了四場新聞發佈會,及時準確向社會公佈環境監測情況,消除了民衆的恐慌情緒。“8?12”事故處理期間,他24小時堅守工作一線,因爲連軸工作,休息不好,他的血壓和血糖都升高了,連取藥都顧不上了。
如今,包景嶺已經過了花甲之年,卻依然從事環保工作,他希望在未來的日子裏,公衆都參與環境保護,才能爲子孫後代留下青山綠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