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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來越多的電動滑板(平衡)車,給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增加了很大隱患。交管部門表示,包括獨輪體感車、兩輪平衡車在內的電動平衡車和電動滑板車等代步工具,既不符合我國的機動車安全標准,也不在幾類非機動車的產品目錄內 。它們不具備路權,不能在非機動車道上行駛,更不能駛入機動車道,使用范圍僅僅是在封閉的小區道路和室內場地。北京、上海警方近日也開始對電動平衡車等違法上路行駛進行了集中整治。
電動滑板車、平衡車沒有『上路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電動滑板車並不屬於機動車范疇,而在『非機動車』定義中,電動滑板車也沒有被提及。而如果把電動滑板車作為滑行工具,它更是不能夠上路,因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我國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滑行工具』不具備路權,不能在非機動車道上行駛,更不能駛入機動車道,只能在封閉的小區道路和室內場館等地方使用。』而且部分騎車人交通安全意識淡薄,行駛中經常出現搶佔機動車道、隨意變道、猛拐掉頭、闖紅燈等違法現象,極易引發交通事故。再加上不少是追求時尚的年輕人,車速快慢不定、在機動車道上搶道等行為較普遍,妨礙了其它車輛的正常通行,影響了道路交通的有序暢通。
電動滑板車隱患多
北京市消協近日公布了電動滑板車比較試驗結果,顯示樣品電動滑板車存在安全隱患。電動滑板車主要存在三大問題:車速過快、剎車不靈、蓄電池標稱嚴重不符。經測試,20個電動滑板車樣品中,16個樣品最高時速超過了每小時20公裡,最快的車速已達到每小時27公裡。在剎車方面,20個樣品中除1個樣品乾態制動距離剛好為4米外,19個樣品乾態制動距離遠大於4米,剎車距離最長的達到了9.9米。在騎行中特別是高速行駛時極易發生交通事故。最後,在此次比較試驗中有兩種樣品的蓄電池容量明示與實測差距較大,易導致續航裡程達不到標准規定的要求。
北京市消協近日公布了電動滑板車比較試驗結果,顯示樣品電動滑板車存在安全隱患。電動滑板車主要存在三大問題:車速過快、剎車不靈、蓄電池標稱嚴重不符。經測試,20個電動滑板車樣品中,16個樣品最高時速超過了每小時20公裡,最快的車速已達到每小時27公裡。在剎車方面,20個樣品中除1個樣品乾態制動距離剛好為4米外,19個樣品乾態制動距離遠大於4米,剎車距離最長的達到了9.9米。在騎行中特別是高速行駛時極易發生交通事故。最後,在此次比較試驗中有兩種樣品的蓄電池容量明示與實測差距較大,易導致續航裡程達不到標准規定的要求。
此次北京上海集中整治電動滑板(平衡)車上路,輿論褒貶不一,有部分網友們提出了質疑聲,認為交警處罰力度過低,起不到應有的效果;還有網友覺得禁止滑板車上路是因噎廢食,有『一刀切』之嫌。小編認為無規矩不成方圓,就目前城市交通現狀而言,電動滑板車上路確實存在一定安全隱患,此次相關法規的出臺主要還是為了創造一個更安全的交通環境,改善交通秩序,而在未來,『電動滑板車上路』能否解禁,這還需有關部門制定更詳細的法規對電動滑板車進行規范和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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