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謊稱買理財四年騙親友1.5億 被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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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北京晨報 作者:顏斐 編輯:鄭津 2016-10-23 10:15:52

內容提要:今年44歲的女子李某,以能夠幫助親友購買內部高額回報理財產品為由,在長達四年多的時間裡詐騙23名親友共計1.5億元,其中2700餘萬元用於購買彩票,至案發尚有5000餘萬元未歸還。一審因詐騙罪被判無期徒刑後,李某提出上訴。近日,北京市高院終審維持了原判。

  今年44歲的女子李某,以能夠幫助親友購買內部高額回報理財產品為由,在長達四年多的時間裡詐騙23名親友共計1.5億元,其中2700餘萬元用於購買彩票,至案發尚有5000餘萬元未歸還。一審因詐騙罪被判無期徒刑後,李某提出上訴。近日,北京市高院終審維持了原判。

  一審判決書顯示,2010年至2015年1月間,李某以能夠為親友購買到平安銀行或平安保險公司內部高額回報的理財產品為由,采取以後期投入錢款返還前期投入本金及利息的手段,在北京市朝陽區水南莊、十裡堡、建國門等地,收取王某等23名被害人錢款共計人民幣1.5億餘元,期間返還1億餘元,有2700餘萬元用於購買彩票,其餘錢款去向不明。至案發時尚有5000餘萬元未歸還。

  在被害人陸續找到李某要求還款時,其以合同未到期、錢款未到賬等理由進行拖延,後逃匿。2015年4月16日,李某在通州區被民警抓獲歸案。點擊進入下一頁

  一審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李某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責令其退賠被害人損失。宣判後,李某上訴稱,一審認定數額有誤,量刑過重。經二審查明,李某犯罪數額特別巨大,同時對贓款的下落供述不明,致使贓款無法追回。一審認定李某的詐騙數額正確,其餘辯解也不予采納。市高院認為,一審定罪正確,量刑適當,據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原標題:謊稱買理財女子騙親友1.5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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