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只要在“禁止停車標誌”區域內停車,被電子警察攝錄一次,且無論車內有沒有人,駕駛人就會被處罰款100元,駕駛證被記3分。
從交管部門瞭解到,目前違法停車已成爲城市妨礙道路通暢和影響市容市貌的頑疾。爲加大打擊違法停車行爲,11月初,將有一批新增攝錄“違停”電子警察上崗,屆時全市此類電子警察將擴大到200餘處。
從交管部門的統計情況看,近半年以來,北辰區辰昌路佳園裏商業街至佳寧道路段(果酒廠地鐵站)附近,河東區津濱大道萬達商業廣場門前,南開區南開三馬路的南開三緯路至長江道段,以及和平區南京路的誠基大廈門前附近路段,仍屬於“違停”電子警察攝錄的“重災區”。這些路段之所以機動車“違停”現象屢禁不止,原因一是某些駕駛人不常去這些地點,沒注意設置有專拍違停的電子警察,二是駕駛人普遍存在“臨時停放”心理,以爲短時間停放不會造成交通違法。
與交警現場貼條處罰不同,只要在“禁止停車標誌”區域內停車,被電子警察攝錄一次,且無論車內有沒有人,駕駛人就會被處罰款100元,駕駛證被記3分。提醒駕駛人,今後在設置有“禁止停車標誌”路段,千萬別再隨意停車了,否則被電子警察抓拍四次就將記滿分“回爐”學習。(北方網編輯曲璐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