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大學畢業了,卻沒拿到學位證書,毛某一紙訴狀將學校告上法庭,要求學校履行頒發學士學位證書的職責。昨天,河西區法院公開審理了這一行政訴訟案。
天津北方網訊:大學畢業了,卻沒拿到學位證書,毛某一紙訴狀將學校告上法庭,要求學校履行頒發學士學位證書的職責。昨天,河西區法院公開審理了這一行政訴訟案。
原告毛某訴稱,其於2015年6月從天津某高校本科畢業後,學校向其頒發了畢業證書但未頒發學位證書。毛某認爲自己在規定的年限內修滿相應學分且成績合格,符合國家規定的取得學士學位的標準,要求學校履行頒發學士學位證書職責。
被告學校認爲,毛某因2014年參與打架被處以記過處分,學校依據《學位條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及本校的《大學本科生授予學士學位工作實施細則》的規定,對於被記過處分的學生不授予學士學位。另外,學校在2015年6月頒發畢業證時已明確告知原告因何原因不授予學位,所以認爲毛某的起訴沒有依據。
本案爲要求高等院校履行頒發學位證書職責案件。專業人士表示,法律將此類案件納入行政訴訟範圍,彰顯了法律對於受教育者權益的保護。
本案將擇期宣判。(北方網編輯曲璐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