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資料:亞太經濟合作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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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新華網 作者: 編輯:包天墅 2016-11-16 13:31:00

  亞太經濟合作組織,簡稱“亞太經合組織”或APEC,是亞太地區層級最高、領域最廣、最具影響力的經濟合作機制。

  【成立經過】

  20世紀80年代末,經濟全球化、貿易投資自由化和區域集團化趨勢漸成潮流。隨着亞洲地區經濟在世界經濟中的比重明顯上升,時任澳大利亞總理霍克於1989年1月提議召開亞太地區部長級會議,討論加強經濟合作問題。

  1989年11月,澳大利亞、美國、日本、韓國、新西蘭、加拿大及當時的東盟六國,在澳大利亞首都堪培拉舉行了亞太經合組織首屆部長級會議,標誌着這一組織正式成立。

  【宗旨目標】

  1991年11月,亞太經合組織第三屆部長級會議在韓國首都漢城(現稱首爾)舉行並通過《漢城宣言》,正式確立了這一組織的宗旨和目標,即“爲本地區人民的共同利益保持經濟的增長與發展;促進成員間經濟的相互依存;加強開放的多邊貿易體制;減少區域貿易和投資壁壘”。

  【合作方式】

  亞太經合組織採取自主自願、協商一致的合作方式。所作決定須經各成員一致同意。會議成果文件不具法律約束力,但各成員在政治上和道義上有責任盡力予以實施。

  【運作機制】

  亞太經合組織共有5個層次的運作機制:

  領導人非正式會議:是亞太經合組織最高級別的會議。1993年11月,首次領導人非正式會議在美國西雅圖召開,之後每年召開一次,迄今已舉行了22次。

  部長級會議:包括雙部長會議以及專業部長會議。雙部長會議每年在領導人非正式會議前舉行一次。專業部長會議定期或不定期舉行。

  高官會:每年舉行3至4次會議,由各成員指定的高官(一般爲副部級或司局級官員)組成。

  委員會和工作組:高官會下設4個委員會,各委員會下設多個工作組、專家小組和分委會等。

  祕書處:1993年1月在新加坡設立,爲亞太經合組織各層次的活動提供支持和服務。

  【成員組成】

  目前,亞太經合組織共有21個成員,分別爲澳大利亞、文萊、加拿大、智利、中國、中國香港、印度尼西亞、日本、韓國、墨西哥、馬來西亞、新西蘭、巴布亞新幾內亞、祕魯、菲律賓、俄羅斯、新加坡、中國臺北、泰國、美國和越南。此外,東盟祕書處、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太平洋島國論壇爲亞太經合組織的3個觀察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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