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海新區體制改革再突破 弱化審批“存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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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天津北方網 作者:李澤亞 編輯:李澤亞 2016-12-09 07:46:43

內容提要:濱海新區處於改革開放的最前沿,擔負着先行先試的重大責任。時至2016年年末,天津市和濱海新區兩級政府部門也在行政體制改革方面做出了諸多努力和嘗試。16項市級行政許可事項下放濱海新區、試行“容錯機制”……

  天津北方網訊:濱海新區處於改革開放的最前沿,擔負着先行先試的重大責任。時至2016年年末,天津市和濱海新區兩級政府部門也在行政體制改革方面做出了諸多努力和嘗試。16項市級行政許可事項下放濱海新區、試行“容錯機制”……唯改革者進,唯創新者強,唯改革創新者勝,改革所帶來的活力跳躍在新區這片土地上。

濱海新區各管委會都設有審批大廳

  日前,天津市人民政府又決定向濱海新區下放市級行政許可事項16項,向濱海新區下放市級其他管理事項6項,市有關部門在濱海新區行政服務中心設立窗口辦理的行政許可事項10項。下放的市級行政許可事項涉及包括市發改委、市建委在內的11個單位,力度相當大,爲進一步加快濱海新區開發開放,賦予濱海新區更大自主改革權、自主開放權、自主創新權,做到新事新辦、特事特辦,提供了有力的支撐。

  天津濱海綜合發展研究院體制改革研究所所長楊釗說:“進一步下放事權將爲濱海新區帶來三方面利好:第一,通過精簡審批、簡政放權,可以減少政府對微觀經濟活動的干預,激發市場主體的創造活力,優化經濟發展環境;第二,有利於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促進政府職能由審批型向服務型轉變;第三,減少取消審批、改前置審批爲後置審批、覈准改備案等多種手段,能夠從源頭上預防腐敗。”

  不僅如此,自2014年濱海新區率先成立行政審批局以來經過三次削減,審批局審批服務事項已從成立之初的216項,壓減爲147項。天津濱海新區行政審批局相關負責人說:“通過審批人員‘退路進廳’,改變審批人員固有審批模式和行政審批的老習慣,通過實行統一受理接辦分離,讓受理環節和審查批准環節實施有效的物理隔離,最大化弱化行政審批‘存在感’。”

一個窗口辦理

  同時,楊釗也提到,濱海新區作爲下放事權的承接者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執行者,在承接權限和進一步的深化改革過程中,要以企業和公衆滿意爲導向,改進審批方式,整合優化審批流程,簡化審批程序、減少審批環節,提高政府效能。服務事項儘量下沉基層,讓羣衆在家門口辦事,便企便民。

  近日,濱海新區出臺《濱海新區激勵幹部改革開放創新勇於擔當容錯免責實施辦法(試行)》、《濱海新區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實施辦法(試行)》兩個文件,重點針對幹部不敢擔當作爲、能力素質不適應等問題建立健全制度機制。這兩個文件在2016年年初開始計劃,到年底出臺試行文件,一直都受到了廣泛的關注。

  國家要發展、地區要建設、人民要富裕,每一個目標的實現,都離不開“實幹”,唯有敢想、敢幹、敢拼,才能把事兒幹好。濱海新區是我國改革開放的前沿,“開放創新、引領未來”是濱海新區的精神表述語。

  楊釗說:“容錯機制已經出臺,但更重要的是執行,在執行中精確實施。正確認識改革創新過程中工作失誤和黨員幹部個人腐敗行爲的本質區別。同時,積極關注黨員幹部改革創新的進程,準確把握其間出現失誤的程度,對改革創新干事創業中因缺乏經驗出現一般性偏差和失誤的,要幫助總結教訓”。(前沿新聞記者李澤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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