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春雨在他的實驗室裡(資料圖片)
2016年5月2日
韓春雨和沈嘯等人針對以Argonaute核酸?為核心的基因編輯技術在《自然-生物技術》發表論文,並申請了發明專利。
但是,因為該實驗無法被大量國內外學者重復,引發爭議。
2016年6月6日
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發布《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書》,通知書指出,審查員認為申請人應當在意見陳述書中論述其專利申請可以被授予專利權的理由,並對指出的不符合規定之處進行修改,否則將不能授予專利權。
今年1月9日
《視為撤回通知書》稱,因申請人未在國家知識產權局於2016年6月6日發出的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書規定的期限內答復,根據專利法第37條的規定,該申請被視為撤回。
近日,方舟子等學術『打假』人士發布了『河北科技大學生物科學與工程學院生命科學系副教授韓春雨與浙江大學基礎醫學院研究員沈嘯作為發明人的專利申請「以Argonaute核酸?為核心的基因編輯技術」被撤回』的消息。
記者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查詢,證實了這一消息。
12日,韓春雨獨家告訴記者,因為頭一版本的專利保護不夠全面,寫的不夠好,現在有一版加強版,將會把之前的撤掉。
被撤回:
專利逾期未答復
記者搜索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2017年1月9日該局發布了上述專利申請的《視為撤回通知書》。
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顯示,撤回的專利申請號為201510971234.5,案件狀態為『逾期視撤,等恢復』,發明人為沈嘯、韓春雨,代理機構是杭州求是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第一代理人為鄭海峰。
該專利申請於2015年12月21提出,同年12月23日獲受理;2016年2月,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發布該專利的《發明專利申請初步審查合格通知書》;4月,該專利進入實質審查階段。
2016年5月2日,韓春雨和沈嘯等人針對以Argonaute核酸?為核心的基因編輯技術在《自然-生物技術》發表論文,並申請了發明專利,但是,因為該實驗無法被大量國內外學者重復,引發爭議。
2016年6月6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發布《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書》,通知書指出,審查員認為申請人應當在意見陳述書中論述其專利申請可以被授予專利權的理由,並對通知書正文部分中指出的不符合規定之處進行修改,否則將不能授予專利權。
1月9日發布的專利申請的《視為撤回通知書》稱,由浙江大學和河北科技大學提出的『以Argonaute核酸?為核心的基因編輯技術』專利申請,因申請人未在國家知識產權局於2016年6月6日發出的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書規定的期限內答復,根據專利法第37條的規定,該申請被視為撤回。
韓春雨:
現在有一版加強版
方舟子等人就此事評論稱,『他們是不是……覺得已經被揭露是假的了,有專利也沒用了?』
該專利代理人、杭州求是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鄭海峰也公開表示,他收到了此份通知書。他還表示,據他與專利發明人的交流,這一決定是作為申請人的浙江大學和河北科技大學,還有主要發明人韓春雨和沈嘯共同做出的。
韓春雨回應稱,『有的人整個胡說八道』,之前一版的專利保護不夠全面,寫的不夠好,現在有一版加強版,會覆蓋被撤回的這一個專利,『具體的情況我不方便細說。』
一位代理人說,河北科技大學有他們自己的知識產權保護的策略,雖然暫沒有官方公布撤回原因,但他認為應該是正常的過程。
昨晚,韓春雨向記者提供了由河北科技大學宣傳部官方提供的一份聲明,指出,已經聘請了國際一流專利代理機構來進行專利保護的全球化布局。從知識產權保護策略的角度,他們選擇采取國際專利向中國遞交的方式來保護中國國內專利。該聲明稱,第一個專利的PCT(注:專利合作條約)文本已於2016年提交,並已包括原申請的中國專利內容。這份聲明的署名為韓春雨、沈嘯。